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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时空(第141集):绑架,说是为了“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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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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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听众大家好,您现在收听到的是立体时空节目。我是雪莉,今天的节目由我来为您主持。

河北省石家庄市大法弟子王三英2008年6月3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在开庭审理中,北京律师李和平在为王三英做无罪辩护的同时,指出了一个让人十分吃惊的事实:即使按中国现行法律来看,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本台记者就王三英一案采访了李律师和王三英的丈夫赵学路。

问:李律师您好,在目前的中国大陆,好像许多人在一起做个什么事情,或者有共同的理念,比如法轮功学员自发的一些活动,就被说成是违法行为。您作为律师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李:(录音)我认为法轮功是属于一种宗教信仰,既然中国的宪法上规定有宗教信仰自由嘛,那么凡是和信仰有关的,这种传播信仰,做一些宗教信仰有关的活动啊,都是不违法的,没有说会造成多少危害,我觉得从这种角度来讲,他不违法。

问:现在很多判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用的是邪教这个理由,您怎么看呢?

李:(录音)从法律这种角度来讲,我认为邪教就不是一个法律语言,它没法判断,就是你认定邪教,或者是判断一个宗教是邪教,本身就违反法律,它就不是一种法律语言,这条本身就是违宪的,这条本身就不应该存在的。还有就是利用邪教组织,这里边哪一个是邪教组织啊?从施政这个层面,还没有法律认定说法轮功是邪教,这是第一,第二就是说,你说这个组织,他也没有利用组织啊,他自己就是炼炼功。有几封信,自己写的,可能放在家里边被抄出来了,他就是写信啊,他也是在家里啊,现在就是警察跑到人家家里去了,就是去抄人家的家,他本来什么理由都没有,就跑到人家家去抄人家的家,人家家里的东西,这里边涉及到一个公民的通讯自由的问题,警方不应该做无理干涉,还有就是跑人家家里去抄家啊,我认为抄家侵犯了公民的这种住宅权、财产权,也是违法的。

问:我们了解到,王三英被抓那天,警察把她家里的门踹坏,还抄了家,拿走了7万多元的存折、现金和给孩子学习用的电脑等物品。本台记者采访了王三英的先生赵学路,了解到王被抓后,这个家庭陷入很大困境。

赵:(录音)因为就我的家庭来说,我们三口嘛,主要生活来源都是靠他们。我父亲尚在,年事已高,80多了。见我就说,目前来说身体不太好,经常有病,需要住院。孩子在这块儿……抓走了以后,这麽长时间了,也只有在法庭那儿,见了那么一面。因为他住校嘛,每周回来住两、三天。那真的是闷闷不乐的,哪个孩子不想自己的娘呀?你说多长时间了,见不着呀。

问:为什么要抓她呢?

赵:(录音)实际上,当时就是在奥运之前嘛,主要是考虑到奥运安全。在全国来说,可以说在奥运之前,这么着抓起来一大批。那人数可以说真的不少。

问:你觉得她真的会威胁到奥运吗?

赵:(录音)我觉得不会,因为就我媳妇来说,就是上班、下班、回家,我觉得连一些过激的言论都不可能有。自己在家里边炼炼功。就是这个。别说是奥运这麽大个东西,就是週围的个人都不可能危害到,你说她怎麽危害到什麽奥运呢?

抓一个人,涉及到这一个家族,等于是,都不得安生。当时我就跟公安说,“你们一天到晚提倡和谐也好,是稳定也好,你抓走这一个人,她还没有危害到谁,你说它能和谐吗?你说对我这个家庭来说,整个这个生活来源基本上算断了,你说我能和谐,我能安生吗?”这就是一个不安全的事,我的身后还有我的亲戚,你说谁不关注这个事?要说这个人真的不好,谁也不说啥。她本来是个挺好的人,你说对这个事要说出来,是不是会影响一大批人?

问:王三英一案开庭审理后,王三英亲友近40人联名写信,说道: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王三英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要求法院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进一句忠言,法律的神圣不容玷污,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请各位相关领导从法理人情两个角度考量,请立即无罪释放王三英。还有许多了解她的人都很关心这件事情。

赵:(录音)当时开庭的时候,跟我关系不错的几个老同事们都去了,跟左邻右舍、同事们的关系这麽多年了,一直处的都不错。出了这个事儿之后,都去了,都想去看看她。在法庭上都哭了。她在法庭上说出了这麽一句话,就说,“做好人,你能让我落成这样,你还让我以后做什麽?”要不说她的同事们都哭了。只不过是迫于现在的这种形势,谁也不可能公开的对这个事表示支持也好,同情也好。

问:我们看到这件案子牵着很多人的心,处于目前国内的大环境,许多人只能私下里关注这个事情。那么李律师,您本人是怎么看法论功这个团体遭受迫害这件事的?

李:(录音)我希望得有更多的人,关心法轮功群体,他们所面临的不公正,这种不公正是大面积的,是一种就是说,非常残酷非常野蛮的一种不公正,不公平,这个对中国人,对世界人来讲对人类良知的挑战,给人性的一种挑战,我觉得中国人,还是不管那一个行业,那一个阶层的人,都应该关注这个,因为就是你只有关心那一些最弱势的群体,才能够关心自己的利益,保障那些最痛苦最弱势的人,他的权益,才能够保謢强者的权益,这是相辅相成,大家不要认为就是对法轮功的种苦难,谨谨是法轮功自己的苦难,我认为他是一种中国人的苦难,也是一种世界的苦难,应该尽快结束,不能够再持续下去。

问:为法轮功辩护的话,律师会不会感到一些压力?

李:(录音)现在在国内已经有一些律师能够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政府干涉的相对也少一些,但是总体上还是有一定的压力,但这个压力就是比以前要小的多。给法轮功辩护的那些律师呢,有时候年检不能註册,有的在律师事务所给你辞退,各式各样的不好的待遇吧,但是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明显了,以前我们辩护的时候,可能就是警察就跟著你,包括国保也找你,现在呢就是少一些。

问:有这样的压力,您觉得还是要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吗?

李:(录音)我们认为给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辩护,是律师的权力,也是律师的义务,必须要这样做,这是第一,第二就是,我们认为法轮功群体在中国所受到这种不公正,确实是怵目惊心的,有很多东西实在是让人发指,如果再没有律师起来为他们辩护的话,我觉得从良心上来讲,从做人上来讲,我觉得根本就是过不去,还有就是中国现在就是说要依法治国呀,建设什么合谐社会啊,如果要是法轮功的问题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而是用目前这种非法律的手段,进行这种法外的不公正,酷刑来对待,那么我认为中国也不可能实现法制,也不可能实现合谐社会,说真的就是严重的刺伤了人类的尊严,对所有的有良知的人的一种伤害,我觉得作为律师还有一点做人的想法,或者是还觉得人应该活的有一定的尊严,我觉得他们都会心里面都会有刺痛,都希望尽快结束这种对法轮功的这种不公正对待,尽快结束这种大规模的这种违法。

听众朋友,我们本次节目马上就要结束了。据了解,李和平律师本人在开庭前曾经被不明身份的人劫持六个小时,其间饱受凌辱毒打。在这里再次感谢李律师接受采访。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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