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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消息

大陆消息(2019.7.30)

发表日期: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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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中国大陆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
大陆综合消息
时事评论


中国大陆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

- 河南省信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渝海,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五万元。赵渝海二零零四年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下午五点左右,赵渝海被信阳市国保和潢川县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到潢川县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下午,潢川县法院非法庭审赵渝海,辩护律师为赵渝海做了无罪辩护。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分水镇六十八岁的善良农妇、法轮功学员丁国琴,被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分水镇、弥陀镇派出所警察以买菜为名,诱骗到派出所绑架、构陷,非法判刑两年半,劫持到了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手脚不能动弹,生命垂危,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在成都双流监狱医院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 黑龙江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徐斌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两万元钱。徐斌的上诉被二审中院无理驳回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呼兰监狱迫害。其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给他办理退休。他曾被非法拘禁和三次非法劳教迫害。

- 贵州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王连军被毒打致瘫痪,还遭三年冤狱,二零零五年四月出狱时皮包骨,双目失明,口齿不清,卧床不起,被继续软禁在家中,于二零零九年正月十二被迫害致死,至今已经九年多。


大陆综合消息

四川多名法轮功学员七月上旬被绑架

从2019年7月5日至7月18日,四川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8人。其中,成都市同一天被绑架40人;凉山州同一天被绑架11人;南充市同一天被绑架7人;遂宁市被绑架2人;绵阳市被绑架1人;攀枝花市被绑架1人。

成都市2019年7月10日,一日间就有40名法轮功学员被成都市恶警绑架抄家,13人回家,27人至今被非法关押。

7月10日下午,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艾朝玉和刘伟夫妇等3人被成华分局国保、双水碾派出所非法抄家并绑架,满屋全是非法抄家的警察,当时门外有多辆警车。据打扫卫生清洁工说,警察把那儿的监控录像取走了十多个,目的很明显,看这段时间有哪些人去过她家。

7月10日,成都法轮功女学员夏珍蓉,在家中被不知是哪个部门的警察抄家、绑架。据她家人说,现在情况一无所知。

7月10日下午,申学文在清波路(附近)被绑架,家里一封内装3万元的信封,信封在,钱被非法抄走,外门完好,内门被破坏,里面的电脑、打印机被抄走。

7月10日,新都区有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15日已经回来2人,剩下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是陈一兴、郑天群、黄美容、彭池安、张X彭。

7月10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成都市大丰街道法轮功学员陈揖鑫、郑天琼及多名(算3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成都市国保恶警绑架、抄家,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等个人财产被悉数抄走。现获悉被送至洗脑班,地址不详。

月10日下午,成都市金牛分局国保和茶店子派出所孟红等警察砸开法轮功学员毛坤家,绑架了毛坤和在毛坤家做客的四位法轮功学员:黄素兰、李俊、姜德芳、张珍华。40多个警察从当天下午4点到晚上11点,在毛坤家非法抄家,抢夺大量财务。毛坤被绑架到茶店子派出所后,遭毒打致手臂骨折,上夹板固定。

7月10日下午3点左右,郭丽蓉夫妇等9人被成都市公安局国安支队、成华区分局国保大队、府青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郭利蓉夫妇以及另外七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派出所,其中五人于七月十一日下午五点返回家中。郭丽蓉夫妇被分两间屋关押,分别被绑在铁椅子上,非法审讯,郭丽蓉绝食反迫害,第二天非法送成都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郭丽蓉的丈夫第二天回家。

7月10日下午2点过,法轮功学员成爱玲,朱静,郑福美,刘二妹、李树枝5人等,被成华区跳蹬派出所的警察强行闯入绑架。李树枝、郑福美、陈爱珍(成爱玲)、朱静、刘二妹被绑架到跳蹬河派出所,直至七月十一日中午,都没有让她们吃饭。所有被绑架的学员都被非法抄家,私人财物被洗劫一空。七月十一日下午,李树枝被劫持到在郫县看守所。至七月十二日为止,陈爱珍、朱静、郑福美、刘二妹已回家。


北京王弘、王顺利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北京法轮功学员王弘、王顺利等七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遭遇非法开庭。对七个人的所谓“庭审”开庭从上午九点多开始,只持续到上午十一点多,就匆匆结束,当庭并没有宣判。

这些法轮功学员,只是在一起读教人修心向善的大法书,竟然被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遭遇如此无理的严重迫害。年已78岁的老太太王弘当庭为自己辩护,为法轮功正名,还向法庭递交了自己写的书面辩护材料。

王顺利聘请的律师为他进行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侦查机关的办案过程存在严重瑕疵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王顺利家的电脑、打印机、U盘等电子产品,在查抄时并没有在现场进行封存,所以后来据此取得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王顺利没有任何违反法律实施的行为,法庭应判他无罪。

其他六人王弘、吴晔、任琳、傅亚民、李鲁英、郑云云聘请的律师和法院强行指定的律师,都不敢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但他们都认为,法轮功学员一起读书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

审判长张又明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在催促,屡次打断王弘等人的陈述和律师的辩护,说是时间紧等等。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东城区东花市大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八位法轮功学员王弘、王顺利、吴晔、任琳、傅亚民、李鲁英、郑云云、刘升平,把他们劫持到三个派出所。王弘、王顺利、吴晔、任琳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东城区看守所已十个月。


迫害沈阳市高蓉蓉致死的责任人李凤石、张宪生、王巍

迫害辽宁省沈阳市轮功学员高蓉蓉致死的三名责任人:原沈阳市龙山劳动教养院院长李凤石、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副院长王巍。

(一)李凤石(li,fengshi),性别:男,原来工作单位名称:沈阳市龙山劳动教养院,职务:院长,家庭住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凯翔二街警安小区。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一日龙山教养院解散后,恶警李凤石曾在沈阳市司法局“报到”。

此人一贯以欺骗、谎言、恐吓、威胁的手段迫害坚持信仰的大法弟子,指使手下执法犯法,罪恶累累,是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已解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谋。很多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招数,如将龙山教养院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送到关押男性的张士教养院迫害等等,都是他的主意。恶警李凤石公开说沈阳张士教养院洗脑班是他搞起来的,龙山教养院洗脑班也是他搞起来的。

二零零三年七月到二零零四年十月,沈阳法轮功学员高蓉蓉被龙山教养院迫害期间,恶警院长李凤石指使手下唐玉宝等,多次毒打、体罚、电击高蓉蓉。李凤石曾恶狠狠地说:“专政机关是干啥的,手铐、电棍是干啥的,不信治不了你小小的高蓉蓉”。恶警李凤石给唐玉宝撑腰,并直接造成了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唐玉宝等恶警对高蓉蓉连续电击七小时毁容的恶性事件。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高蓉蓉被监禁在医院迫害期间,恶警李凤石对每天监视高蓉蓉的警察秘密布置说:“如果发生死亡事件,马上通知龙山,马上跟‘医大’要死亡证明。”蓄意谋杀高蓉蓉(高蓉蓉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被迫害致死)。

恶警李凤石任龙山教养院院长期间,有数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她们是:辽中县的王红、孙红艳,沈阳市的王秀媛、高蓉蓉。沈阳法轮功学员任淑杰、温英欣,被龙山恶警多次毒打致伤,这两位学员现已被迫害致死。

(二)张宪生(zhang,xiansheng),性别:男,出生日期:1954年9月,工作单位名称:沈阳市司法局,职务:副局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任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主管沈阳市劳教、监狱以及区县级相关单位的迫害法轮功“工作”,统一安排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张士教养院、东陵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等迫害。恶警张宪生是法轮功学员高蓉蓉被迫害致死案的幕后罪犯之一。

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龙山教养院恶警将沈阳法轮功学员高蓉蓉电击毁容,几天后的五月十八日,张宪生身着黑衣、黑裤、黑墨镜,将自己包装得严严实实,溜进“医大”住院部秘密看了被毁容的高蓉蓉。对外界,张宪生却谎称不了解此事。

张宪生一直包庇迫害高蓉蓉的龙山犯罪警察唐玉宝、姜兆华、李凤石、王静慧等,并操纵龙山恶警对高蓉蓉继续监禁迫害。二零零四年八月,张宪生对高蓉蓉的家人表示:“到目前为止,没发现龙山教养院对高蓉蓉有什么不好的行为。”

(三)王巍(wang,wei),性别:男,原来工作单位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职务:副院长。

此人曾任马三家教养院管理科科长,后因积极迫害法轮功,被提升为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院长。恶警王巍参与并指使马三家男恶警酷刑折磨法轮功女学员,也是虐杀法轮功学员高蓉蓉的凶手之一。


严正声明

严正声明是在中共高压迫害下,曾经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现在宣布从新修炼的声明。本周二百一十九名大法学员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世人觉醒

本周一百三十七名觉醒世人郑重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交警说:“请再给我几个护身符”

〖大陆来稿〗二零一八年十月上旬的天气仍然是骄阳似火。一位年轻交警一边指挥着过往车辆,一边忙忙乎乎地往人行道边走,老远就朝着一位老人大声喊:“老人家慢点”,边喊边走到眼前说:“老奶奶,您怎么这么多天都不来,我在这儿都等您四、五天了。”

老人问:“等我干嘛?”交警迫不及待地说:“请再给我几个护身符”。老人说:“不是给过你了吗?要那么多干啥?”交警说:“我还有家人,我妈妈也要得呀。”

交警又贴近老人说:“我在同事们面前给他们看了护身符,同事们都高兴得很,也知道很珍贵。很想请您再给几个,好吗?”

老人说:“行!大法就是救人的,你要多少我都给你找,但有个前提,所有要护身符的人必须三退(退党、团、队),并且真心实意的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交警说:“行,您给我几个护身符,我给几个三退名单。”

交警歇了口气说:“老奶奶,您真好,这么热的天,不在有空调的家里休息,还在外面给我们讲,谢谢您了,要不是您和我们讲,我们也听不到。你们法轮功(弟子)都是好人,红绿灯下也能辨别好人,凡是和您一道的那些人过马路都很守规矩。可社会上有的人就不行,挡都挡不住,还时常挨他们骂。哎!我们交警可真够苦的,夏天太阳晒的是我们,冬天再冷,冻的是我们,雨下的再大,淋的是我们。成天和车辆打交道,最不安全也是我们。所以我的同事都想要护身符,请法轮大法师父保我们平安。”

老人望着年轻的交警一再叮嘱,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师父一定会保护你们。交警双手握住老人的手,连声说谢谢!


拾金不昧 众人都说法轮功真好

〖河北来稿〗去年中秋节前一天,我骑电动车去邻村磨玉米面,回来的路上捡到一书包,打开一看,有新的充电宝一个,手机两部,还有个黑皮钱包鼓鼓的,有车钥匙一串,还有一个白色的塑料小药瓶。看到包内这些东西,我的心一惊,丢东西的人得多着急呀。我是大法弟子,更不能要这些东西,怎么办? 一想,那我就在路边等失主吧。

大约等了一个多小时,一女子从北边骑个三轮车过来了,后头还有个骑电动车的。那骑三轮车的刚走到我近前就大声喊:“包,包,我的包。”说话间她的车已超过我站的地方了,她刹住车,几步跨到我跟前,我问:“这包是你的?”她着急地说:“是我的,是我的,哎呀,急死我了。”她说她找了一段路,没找到,就丧气了。她想谁拾了早就走了,就不想再找了,想回去,恰巧这时碰上了何某(法轮功学员),何某说:“你再找找吧,万一是我们炼法轮功的拾了是不会要的,会给你的。”她说:“亏得碰上她了,要不然我就不再找了。还真让她说对了,你也是炼法轮功的。 ”

说着话,我将包递给她。我说:“你检查一下你包内的物品。”她激动地说:“今天是碰到你们炼功的了,要不然就真丢了,真是谢谢你们。”她说,这包是她半年多在外地打工的全部积蓄,有现金和卡,刚回家,不敢放在家里,就带在身上,不知什么时候掉出去了,急死了。

她说:“你们炼法轮功的真好,还耽误着时间在这里等着我回来找,要是别人早就走了。真得好好谢谢你们。”我说,不用谢我,就谢我们师父吧,是师父教我们这样做的。接着我问她,你三退了吗?她说早就退了。我说那你就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吧。

在我把包还给失主时,恰巧有一老乡路过,见此情景,回到家就和她周围的街坊邻居说,人家炼法轮功的就是好,素质真高。拾到两手机,还有现金都不要,在路边等失主。一时间人们相互转告,传得沸沸扬扬,什么观点都有,有人说:这年头,谁拾了还不赶快走,还在路边等,真是太傻了。有人喊住我问:“听说你拾了一万多块钱,还有两手机,是你吗?”我说:炼法轮功的谁拾了都不会要的。他说:“真佩服你们炼法轮功的,法轮功真好。”说着他竖起了大拇指。

事隔几天,又碰到一村官,他说:“嫂子,听说你拾到很多钱和手机,在路边等失主。丢包的人就该在大喇叭里广播广播,为法轮功正正名,传播正的能量。”我听到他能这样说,发自内心的为他的正念而高兴。


人心与因果

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李文林遭恶报死于非命

〖辽宁来稿〗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镇新地号村治保主任李文林遭恶报,于二零一八年夏天被人杀死在家中。表面上是因为邻居间生活上的矛盾,但谁都知道人命关天,非同儿戏。

李文林,男,六十多岁,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自以为是村治保主任,应对所谓的“工作”负责任,也是为了自身利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带着上一级的公安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抄家、绑架,殴打法轮功学员。有一位七十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用电棍电击,他在旁边鼓动用大电棍施暴。对有的法轮功学员,他一日三登门,软磨硬泡直到写“不炼了”为止。

多年来,李文林伙同村上的其他人撕扯毁坏了无数的法轮功真相粘贴、条幅,还曾蹲坑、盯梢贴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伺机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其讲真相,他表面上也做了“三退”,但在实际行动上仍然干着有损法轮大法的事情。尤其在二零一七年七月间,中共邪党公安人员的所谓“敲门行动”到新地号村,李文林积极地为公安人员领路,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搜书,胁迫学员停止修炼法轮功。

神目如电,积恶必报。其邻居竟鬼使神差地深夜持刀入户将其猛扎数刀,还险些割下整个脖颈,一时间血溅四壁,惨不忍睹。李文林不但自己死于非命,还贻误子孙,青砖瓦舍变成了凶宅。

多年来,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而遭各种恶报的事例数不胜数,希望所有的公检法司人员和其它有关人员,从中吸取教训,不再步其后尘,改过从善,善待大法,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好的未来。


江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遭恶报车祸身亡

〖江西省来稿〗江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在高速公路小车与大货车相撞,人被活活烧死。有网民表示,前脚扒人家棺材,后脚报应就来了。

俗话说,害人如害己。自古以来,迫害佛法都是罪大恶极的。江西庐山市(原星子县)两任政法委书记汪秋平、周金平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汪秋平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被天打雷劈,周金平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郑为文还要对众多的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负责。

郑为文二零一三年八月调至江西,先后任江西省省长助理兼公安厅厅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省公安厅督察长。

郑为文任中共江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是参与迫害江西省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之一。资料统计,仅在江西省南昌市二零一六年一月至十月,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或长期非法关押;三十四人次遭绑架;还有法轮功学员遭骚扰及遭受经济迫害。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后,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恐吓、威胁,有的被非法关押、判刑。

二零一八年,江西省多个地方推行所谓“殡葬改革”,江西官方派出“执法队”进村入户,强行将村民的棺材抬走,数以百计的棺木密密麻麻堆放在路边或空场,再由多辆挖掘机捣毁或者焚烧。许多按当地习俗积备棺木的老人瘫在地上痛苦哭嚎。民众怒斥官方“丧尽天良,灭绝人性”。

郑为文多行不义,终自毙,车祸死亡。


时事评论:回望“七·二零” 见证中共反人类罪行(下)

文: 周岩

二、《六份司法文件》是中共反人类罪证

中共两高一再炮制所谓司法解释,对原本无罪的法轮功学员诬判为有罪,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因此,司法迫害成为这场迫害中最邪恶、最阴险的一招。正如培根所说:“在世间的一切灾难中,最大的莫过于枉法了,一次犯罪,其结果只是蔑视法律,就象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如同污染了水源”。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表《中共两高的司法解释是反人类罪的罪证》一文。文章针对两高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指出:“这个解释超越了两高的权力界限,按照中国的法律,违法、违宪,破坏中国的法律实施;而按照普世的价值看,则是典型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的罪行。”“纵观历史,独裁政权为了实施独裁者的变态意志而又掩人耳目,总是热衷于借助法律的名义实行犯罪。二战时期的德国纳粹司法,就是最典型的例证。”

二十年迫害中,610办公室为了逃避将来的清算和惩罚,从来不敢书面行文,而是通过口头传达命令。特别是近十几年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转入地下,不仅官媒中很少提及,而且也没有类似两高这样的国家机关高调出台迫害法轮功政策的事情出现。但是,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却明目张胆地违法通过解释,为构陷迫害提供所谓“法律依据”。今天,这种“依据”反而成为罪证。尤其是把两高先后发布的六个相关文件归集到一起,更凸显出其反人类罪证的特征。

二十年来,中共最高两院绕过立法程序,三番五次以司法文件的方式,主导大规模、长时间构陷法轮功。完全符合《罗马规约》规定的反人类罪的特征:“广泛或有系统地对任何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这六份司法文件具体包括:第一份:《两高解释一》(《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8号);第二份:《高检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通知》高检发研字【1999】22号);第三份:《高法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法发【1999】29号);第四份:《两高解释二》(《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9号);;第五份:《两高解答》((《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法发【2002】7号);第六份:《两高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

在形式上,这六个司法文件中的三个《司法解释》本身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字样,与法轮功也毫无关系,法轮功本来就不是被解释的适用对象,是中共意图用现存法律施加迫害。因为法轮功是有益身心、福益社会的功法,根本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出现“法轮功”字样的是两高各自下发的《内部通知》,通知中公然要求违背事实和法律进行非法裁判,指令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不少司法人员迫于上面的压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糊涂,随波逐流,执法犯法。这一切都表明,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修炼法轮功无罪。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出自于中共的邪恶本性。因此,一旦揭开画皮,这六个文件就必然成为迫害罪证。

从整体上联系迫害事实来看,就会很清晰看到:这六个文件强制推动了三波司法迫害,分别对应二十年迫害的三个不同阶段,而且都指向一个共同目的——枉法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发布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和十一月初的前三份司法文件,即《两高解释一》和《高检通知》《高法通知》,直接对应第一波司法迫害,主要针对法轮功辅导员和学员合法上访向有关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发布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的第四份文件和次年发布的第五份文件,即《两高解释二》和《两高解答》,直接主导第二波司法迫害,重点针对法轮功学员向全国民众讲真相。发布于二零一七年一月的第六份文件《两高解释三》,则主要是针对诉江大潮进行反扑,升级迫害。二零一五年五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政策出台,逾二十万名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二十多万民众真名实姓,向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引起了江泽民集团残余的恐慌,又通过了这一解释,操控整个司法体系进一步犯罪,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报复。许多参加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许多人被非法判刑。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伟曾遭受11年的冤狱迫害,二零一六年根据自己遭受迫害的事实,向最高检察院申诉冤情、控告元凶江泽民,又被枉法重判12年。云南省建水县法轮功学员邓辉,曾五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法、最高检分别投递了控告江泽民的控告状,当年十月一日在建水火车站验票时被绑架,次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并勒索罚金六万元。

这六个文件的内容,都是对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的非法限制和剥夺,因此成为人权犯罪证据。文件二、三、五,对前两次司法解释的内容又进行规定,成为解释的解释。为什么解释还需要再解释?为什么解释之后还要再通知加码“斗争”?说白了,就是因为要打着法律旗号去实施犯罪。如第二份文件《高检通知》中七次强调“斗争”和“严肃的政治斗争”,要求办理法轮功案听从党委领导,并一再要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和向“当地党委报告”。第三份文件《高法通知》也违法强调“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公开明确要求办法轮功案听从政法委和610部署:“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在党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周密部署,保证万无一失”。以文件形式强调党大于法,以党的政治任务对抗和干扰国家法律,以此为群体灭绝大开其道。这就是知法犯法。整个二十年连续的司法迫害,都是由先后发布的这六个司法文件在强推着、维持着。这足以证明:这场枉法诬判构陷迫害的法律本质,是破坏法治、践踏人权。两高丧失应有的司法公正立场,成为江泽民犯罪集团反人类的打手,非常类似当年的纳粹司法。

六个司法文件成为构陷法轮功的凶器,酿造司法黑暗,造成了灾难性恶果。尽管这六个文件本身是违法违宪的,且都不是刑法效力位阶的文件,也谈不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但是它们被当权者强行作为法律来用,那就必然成为“假法律”。利用这种假法律实施构陷,具有极大欺骗性和导向性,酿成了全国性长期迫害的恶果。公安绑架、拘留、抄家;检察院非法批捕、公诉;法院枉法判决、执行,都得以堂而皇之行之。同时,六个司法文件直接怂恿纵容公检法司人员作恶犯罪,对法轮功学员可以随意绑架、非法搜查、抄家、偷抢财物,刑讯逼供、敲诈勒索、毒打虐杀,肆意枉判。一些无良法官撕掉法律伪装 肆意制造冤假错案。甚至对正义辩护的维权律师都敢殴打、绑架,非法关押、判刑,随时进行生命威胁,或用各种违法手段阻挠律师介入,阻挡律师和民众对他们违法行为的控告,耍尽流氓和无赖。

三、正义审判中共江泽民集团反人类罪行

《罗马规约》明确规定,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适用普遍管辖原则,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不论罪犯的国籍如何,也不论其犯罪地点位于何处,每个国家都对国际社会负有整体义务,都具有实行刑事管辖的权力,所有犯罪参与者必须承担其个人刑事责任,以防止和惩治这些国际罪行。这一普遍管辖原则,也是法轮功学员在世界任何国家都可以起诉江泽民等首恶的法律依据。

二十年来,中共的反人类罪行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美国人权报告多次提到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遭受的迫害,世界很多国家也通过了诸多制止器官移植及人权迫害的议案。早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大陆法轮功学员彭亮就曾委托美国法轮功学员,在纽约起诉湖北省公安厅长赵志飞。彭亮的弟弟彭敏与母亲李莹秀于二零零一年四月被湖北公安毒打致死。赵志飞二零零一年七月访美时,在纽约被递送法庭传票和起诉书,第二天就匆匆乘机返回中国。当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美国联邦法院以“缺席审判”方式判定赵志飞虐杀罪成立。

二零零二年十月,江泽民在美国被控犯有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此后,在比利时、西班牙、德国、台湾、韩国等对江泽民提起诉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包括受害者、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和德国市民在内的四十名起诉人向德国联邦检察院递状起诉江泽民和一批中国大陆劳教所的警察。

在海外诉讼中,薄熙来、刘淇、夏德仁、郭传杰和赵志飞在缺席审判中被法官认定罪名成立。二零一零年八月后的一个多月期间,广东省长黄华华、陕西代省长赵正永、宗教局长王作安与湖北省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头目杨松等人相继到台湾,一到机场就接到书面文件: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刑事告诉其触犯“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超过二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真名实姓向中共的最高司法机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罪名包括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诉江大潮势不可挡,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和有力呼应。在亚洲,已有一百三十八万民众于台湾、日本、韩国、香港、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签名,参与刑事举报江泽民的全球联署行动。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独立人民法庭”中国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China Tribunal)在伦敦举行终审判决。法庭指出,中共“强迫器官摘取”已经在中国大规模地进行了多年,并且法轮功学员一直是器官供应的主要来源之一。法庭陪审团一致认定:确凿证据证明,中共犯下了反人类罪行,包括谋杀罪和群体灭绝罪。(全文完)


时事评论:二十年中共真正迫害了谁── 致二十年风雨兼程一起走过的人们

文: 天津法轮功学员

不久前,遇见一位警察,我把明慧网《通告》及英国伦敦独立人民法庭宣告中共大规模活摘人体器官犯有酷刑罪、反人类罪等讲给他,告诉他最后的大审判即将到来。当我提及二十年触目惊心的经历时,他说,姐,你们没有被迫害啊,你还是这么精神,你的孩子那么出众,你的家庭事业都很好啊。

他的话,让我想起另外一个经历。

记不起哪一年,一名法轮功学员因为讲真相被绑架到某派出所。我听闻此事后,到派出所找到所长,交谈中,该所长也跟我谈了类似的话,他讲,这么多年跟你们法轮功的人打交道,我发现你们都很精神,心态都好,他还问了一个问题:善恶有报真的吗?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天津滨海新区大港,下午下班后,迫害开始了,部份法轮功修炼者被绑架到不同的宾馆中,我是其中之一。

二十年,人生百年,不算短;

二十年,曾经血泪灼心,度日如年。

二十年,风雨兼程后,法轮功学员们生命丰盈。

二十年中,直接参与这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你们,我过去叫过你们恶人恶警,你们确确实实曾经那么表现过。现在我不这样称呼你们了,二十年之后我已变得怜慈,其实你们同是大法弟子二十年风雨兼程的见证人。我大多不知你们现在身居何处,希望借明慧网你们能看到此文。

我知道,在元凶江泽民发起的这场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史无前例的迫害浩劫中,参与其中的人,有的已经葬送性命,有的锒铛入狱,有的生不如死重病缠身,有的殃及家人,各种报应连连。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会临头。但是,不是没有出路。

(一)希望你们能通读《转法轮》这本宝书。这本书理白言明,能使人变成好人,变成更好的人。读懂这本书,你会明白为什么说你们在无知中被江泽民利用,参与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对一群最善良人群的迫害,而你们自己成为真正被迫害的人。

(二)希望你们能读懂《九评共产党》、《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这两本书。看懂这两本书,你会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被中共利用,为什么“善恶有报”这一简单、传统而又普世的理念已不知晓,为什么面对救你们命的真相如此麻木,为什么只为利益枉顾良知,因为人的善念已被魔鬼吞噬。

(三)希望你们勇敢的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不再被魔鬼胁迫,让良知善念主宰自己的言行,才会得到神佛的保护。

(四)希望你们勇敢的站出来,讲出你们身边或你自己参与的罪恶,这是你们摆脱魔咒、结束这场迫害的善举。三尺头上有神灵,当大审判来临时,这是你们能获救免罪的凭证。

做恶时无知,可以给予希望;当希望的出路已在眼前,仍与中共邪恶为伍,等待自己的只有绝路。

迫害还未结束,但已在尽头,希望你们抓住这最后的时日,给自己选择生的机会,这个机会稍纵即逝。

走过二十年后,本次人类历史舞台上演的这场恢弘大戏即在收尾,希望你们珍惜这稍纵即逝的机缘,希望我们一起迎来法正人间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