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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明慧周刊

明慧周刊 968 期 2/2

发表日期: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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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听众朋友好!欢迎收听明慧广播电台,您现在听到的是第968期《空中明慧周刊》。

现在是修炼园地节目时间,有以下的文章和大家分享:

西人学员 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根本执著
浅谈道谢、道歉
我对运用功能的一点认识
学习《再棒喝》经文的一点感想
非法骚扰的表现、违法之处与应对策略
要用慈悲心对待众生
修炼交流摘录


西人学员: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根本执著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6/西人学员-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根本执著-409626.html

请听明慧交流文章,题目是《西人学员: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根本执著 》,作者加拿大西人大法弟子,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六日。

尊敬的师尊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一名居住在加拿大的西人女学员,修炼法轮功已有十三年了。我想和大家交流的是自从修炼以来我所遇到的最大的心性考验之一,以及我是如何从中找到自己的根本执著的。

我在大纪元工作已经有十多年了,做过很多不同的职位,包括发行部及制作部经理、记者和编辑。在过去的这些年中,我大部份时候是全职员工,但近几年在有了第一个孩子后,我变成了兼职,平时做一些编辑工作。我同时还有一份常人的兼职工作。

今年年初我有机会辞掉了常人工作,回到英文大纪元做全职。我觉的我回来的时间点恰到好处,这正是救度众生的关键时刻,所以我知道这是师父的安排。

在我回来工作大概一个月后,我们的媒体遭到了加拿大公共广播公司的诋毁和攻击。那篇文章中有诸多问题并且明显违背了新闻从业标准。很多常人及其它媒体都站出来为英文大纪元辩护。

但是,当我先生读了那篇具有诽谤性的文章以及网上其它攻击大纪元的文章后,他勃然大怒,并要求我从报社辞职。过去他一直都不怎么支持我为媒体工作或是我修炼,但很多年他也没有干涉我,而是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现在,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说了很多对大法、对我们的媒体不敬的话,并且告诉我如果我坚持做这份工作,他宁愿与我离婚也不愿和我继续在一起生活。

我备受打击,几天后才渐渐冷静下来。但是,我非常清楚的知道这一定是干扰,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他不应该试图阻止我做媒体的工作,否则对他本人也不好。我感到周围的一切都象崩溃了一样,最初只有这一念在支撑着我。

在之后的一次谈话中他冷静了一些,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周内他经常会批评我们的媒体,并且几次威胁要与我离婚。在这段时间里我时常感到痛苦,崩溃,和恐惧。

一开始我认为这是对我坚定为英文大纪元全职工作的考验,也认识到这是旧势力在企图阻止大纪元的发展。但是当魔难开始变的持续不断后,我知道我必须要向内找了。

我想到先生说的一些话——他对于大纪元在时事问题上的立场的批评,指责我们在某些问题的报道上有所偏见。他反复并强烈的抨击一位我认为很不错的在中国问题上有正确立场的政治人物。

当我進一步思考时,我发现自己太执著于新闻事件与某些政治人物在人中所做的一些我认为或对或错的事情了。我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对人中的新闻格外关注是因为我经常在寻找预示着正法進程的一些所谓的线索。我执著于正法什么时候会结束,我总是在内心深处有一种急切的心情,因为我不想再承受痛苦了。

我進一步向内找,发现我有一颗巨大的很多年都没有察觉的执著心:对于圆满的执著。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执著于时间,执著于人中发生的事,以及执著于正法的结束。

但是当我继续深挖自己后,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由很多执著心缠绕在一起的球状物质,一个巨大的结,它的源头与我的根本执著联系在一起。我在不断学法、不断向内找的同时,也在不断解开这个结。

我发现自己当初走進大法修炼是因为大法能给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是为了逃避人中的痛苦。而这些所谓的美好形成了我的根本执著并且也成为了我修炼提升的障碍。

师父在《转法轮》中说:“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炼。”

在修炼之前我的人生充满了痛苦、孤独与沮丧,而我走進大法为的是寻求人中的一种祥和与幸福的生活。

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人生的意义与方向。我现在才意识到我最初决定修炼是因为大法可以给予我所有这些所谓的美好:包括人生的意义(比如修炼,救人,讲真相),以及人生的目标(圆满、找到内心的平和与幸福)。

我意识到在我的修炼中,我实际上在用大法达到我想要在人中达到的向往和目地。

我的根本执著体现在我修炼的很多方面。比如我执著于做讲真相的事,但在深层,我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合格的精進的修炼人,为此我应该能走向圆满,而救度众生却成为了次要的。

尽管我参与了很多的项目,我在面对面讲真相这方面非常薄弱,甚至对亲朋好友也是如此。我常常逃避与他们讲真相的机会或者讲的很肤浅。我非常执著于克服自己的这个弱项,却是为了所谓的证明自己是配达到圆满的。但是,我的進步非常小,我常常感到绝望和灰心丧气。

在多年的修炼中我也经常产生难过、疲惫以及焦虑等负面情绪。我没有像其他同修讲的感受到修炼带来的所谓的美好与幸福。同时我觉的自己進步很缓慢,近几年来也没有在学法中领悟到更多法的内涵。

现在我意识到障碍我提高的就是我在人中所追求的幸福和各种美好。旧势力在企图把我陷入一种绝望之中,让我感到自己不配,让我放弃修炼。

师父在《精進要旨二》〈走向圆满〉中说:“人在世间带着这些心向往着美好的追求与愿望没有错,但是作为修炼的人当然不行。那么你可以在此等思想的作用下入大法的门,然而在修炼过程中就要把自己当作修炼的人,在以后的看书、学法精進中认清自己入门时是什么想法走進大法的。修炼一段时间了,是不是还是当初的想法,是不是人的这颗心才使自己留在这里?如果是这样,那就不能算作我的弟子,这就是根本执著心没去,不能在法上认识法。”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当我学法并向内找时,我时常能一个接一个的发现自己新的执著。现在,每次读《转法轮》时每一讲我都能领悟到新的东西。我找到了一些执著心:妒嫉心,妒嫉我认为修的好的,或是流露出幸福感与信心,或是有一个美满的婚姻,配偶支持大法的同修;虚荣心,求名的心,竞争心态,以及证实自我的心。这也体现在我会为一些事有时极度自傲,又有时充满不安;有条件的修炼与有求之心,求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并回到所谓的幸福生活中来。这也体现在我只愿意修去某些执著,而不愿意去掉那些触碰到我根本执著的执著;色欲心,体现在喜欢被男性仰慕,被人说自己有吸引力,渴求被别人关注;喜欢听其他同修说自己有才华或是优秀,喜欢听常人说自己独特或是特别。

因为我的根本执著被隐藏了太久,我感到自己与大法之间有种间隔,所以我才会在过分的关注这些表面的东西中矫枉过正。

现在自从我找到了很多很多我长期以来存在的执著心后,我觉的自己就象是从新开始修炼了一样。

在我挖掘出自己诸多的问题后,我的家庭又变的和睦起来,我先生也不再干扰我的工作了。他停止了对我的批评,我们的关系变的更加融洽。

并且,我现在可以做到早早起床,在工作前就炼好功学好法了,这是我修炼以来的第一次。讲真相的时候我的心态也更加平和了。

终于,在我修掉自我、同化大法后我感受到了真正的幸福与喜悦。它远远超越了我曾经在人中所追求的那些表面的幸福感,因为这是基于宇宙的真理而非自私与贪欲。

在写这篇交流稿的过程中我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无法表达自己对师父的感恩,是师父一直不放弃弟子,在最后的阶段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根本执著。

尽管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我终于站在了正确的起点上。

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慈悲指正。

双手合十,谢谢师父!


浅谈道谢、道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4/浅谈道谢、道歉-409491.html

请听明慧交流文章,题目是《浅谈道谢、道歉 》,作者大陆大法弟子,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谢谢、感谢等道谢的词语,经常听到有人说。不好意思、对不起等道歉的词语,也经常听到有人说。而在中国大陆,使用这些语汇的人,有多少是发自于心,出自于纯善的本能呢?多数或许是有求于人时,或许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时,或避免麻烦时的狡猾心态;都是为了自己,而不是真正为了别人。伪善的还自认为素质高,聪明,不得罪人,但实际内心比谁都“尖”,“老好人”是正常的有着普世价值观的社会变异后的产物,其实“老好人”谁对自己不好、谁对自己好、谁可以交交朋友、谁只是利益伙伴,内心算计得非常清楚。而自己可以为谁付出所有与全部?答案可以用三个字总结:“不可能”。

常人很难不在此列,修炼人也是被师尊从地狱捞起。曾几何时,自己也是此类,只是碍于面子不表露于色,怕别人说自己没教养、没品德、没文化、没素质等,都是“怕”字在作怪,都是“怕”伤害到“自己”,那个不愿别人去碰触的假我,努力维持着表面的光鲜,“隐忍”却从来不认为自己有错或不对的地方。——自己全对,自己的什么都是最好,谁都比不上自己,他们统统不了解自己。这都是没有实修的体现,膨胀到最后就是爆发,什么事都怪别人。

在这一点上已经充分说明在大陆的社会环境中,党文化无孔不入的侵蚀着每个人的心灵,而人们却已木然不再自知。或许都可以舍弃生命而维护那个“自己”,“永远伟大、光荣、正确”,但是本性传统文化的精髓,却被党文化篡夺、变异、糟蹋,面目皆非。

在掩盖真相的社会,真理已经随着正统文化一起成了近在咫尺(心脏)却不敢奢求的、渴求的、而又求而不得的痛苦存在了,连用手摸摸自己的心脏都觉得是多余。古人常用摸着良心说话来形容可信度,用举过头顶发誓来形容严肃性,我们已然离开那个时代很久了。现在谁认真的发誓,会被嘲笑老实得真可爱、老土得真可笑。而我此刻哀默得真想哭,上天赋予我拥有这颗心,而我却不曾真正认识过,珍惜过,不是很悲哀吗?

“假、大、空”的幻象(党文化),却成了台面上的新潮,虚假的、虚伪的就是新潮,谁不同流就是打击的对象,就算真是好人也要装虚假,因为虚伪才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才不会搞乱同流合污者们的社会秩序。它们要把假的演成真的,迷惑众生,最后谬论成了真理,白色到底给说成了黑色。正统文化的坚守信用换成了“一言堂”,宁死不屈调包成了“死不悔改”,好人好事是在“党的领导下”,它就是要让你与自己的良心隔离,让你有心也像是无心,无心当然不能活了,它本来就是让你死,“封神榜”中的比干其实也可以活,有上天怜悯如果相信就能活,珍惜自己不再愚昧。

今天在抄经文《佛性与魔性》的过程中,法中点悟到,自己经常怪罪于人,生活中的小事都是如此,但本人在外表上看是风平浪静,因为从小有个特点,就是事情过去就完事,慢慢自己就消化了,第二天一样开心,因为什么东西堵在心里纠结总是不舒服的,何必为难自己。而修炼了,如果也这样对待就不对,并没有把引起不舒服的那颗心挖出来去掉,而是不让它出来闹腾,因为面子这个执著心不答应,面子(求名)的心可以说是大过一切执著心,但它们的“弟兄”依然在长大,而面子与仇恨同根相系,撒旦与红魔就是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洗脑,能注入人的精神中让你慢性自毁。

一直以来算是很注重学法了,自认为悟性也不差,法理也能领会一些,当然不是全部,永远都不可能领会大法的全部法理,因为大法实在是太大了,太洪大了,太伟大,太慈悲了。可总还是爱学法,喜欢学法,抄法,背法,可还是觉得有一层什么东西把真我与法隔着,总是有一层,再有一层,再有一层,还是有一层,就是“党文化”,变异的外在物质与变异的自身物质。连修炼的基点都摻杂着变异,“我”根基好、“我”善良、“我”智慧、“我”能学大法,“我”了不起。

那些自我全是假的,全是“假我”。修炼十年、二十年后还这样,到底修的谁?谁修了?真可笑呀真可笑。直到今天写出此文才如梦方醒一样,心里才开始亮堂起来,舒坦起来。如果说是被红尘的牢笼禁锢,不如说是被宠养的“假我”封闭。

有所求是修炼人的忌讳。求世间一切好的已经是错了,别人有的自己也想有,别人没有的自己也想有,别人有好的,自己也想有一份,那不是执著吗?常人的一切带不到天上。而修炼人求圆满,而圆满是什么,去天国享福那不是跟常人中既得利益一样了吗——付出必为了回报,如不回报为何付出?如果付出不为回报,那为何付出?那就是常人。想必那就是旧宇宙生命的本性。

个人体悟,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我对运用功能的一点认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6/我对运用功能的一点认识-409599.html

请听明慧交流文章,题目是《我对运用功能的一点认识》,作者大陆大法弟子,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六日。

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救人,充份运用功能是必须的,但是我看到在功能的运用上,同修中有不同的认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去年七·二零,早上出门挂条幅。找好地方后,我从包里拿出条幅展开,刚要往树上扔,一个骑电动车的人正好走过,看了我一眼,我的感觉就是这个人还会回来。果然,这个人马上掉头回来了,并且停在路边坐在电瓶车上掏出手机打电话,我没听见他说什么。我盯了他一会,希望他不是干坏事的,赶紧走开。我好挂条幅,看他不走,我心想:算了,我走吧,我不走在这等什么呢?我骑上自行车走了。

回到家后,我就发正念,让这个人遭恶报。我是这样想的:我觉的自己修的没到位,没有那么强的正念当面制止他行恶,可是他又做了坏事,怎么救他呢?我就让他立遭恶报,这样他就知道是迫害大法弟子遭报了,他报警的派出所也就知道他迫害大法弟子遭报了,他们以后就不会再做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了。

从那以后,我听到谁刚干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我就发正念让他立即遭恶报,让他知道是迫害大法弟子所得到的恶果,让他迷途知返。因为对于构陷者,我们很多时候不知道他是谁,茫茫人海,没有办法找到他讲真相,所以我就觉的在事情发生后立即让他遭恶报,他就会明白,痛苦中他会后悔。如果当时没让他遭报,以后再遭报,他不一定认为是迫害大法造成的,所以时间上要求马上做。

晚上和同修说起这事,同修说我不对,说咱们只有救人的份,不应该发恶念。我说我发的不是恶念,我谈了我的认识,他们觉的是应该这样。后来我又和别的同修说起这事,同修也说我不对,也说我不应该发恶念。而且反馈回来的大部份同修的认识说我是错的。

我跟同修说:“师父教给大法弟子的发正念口诀,最后一句就是现世现报,让恶人在干坏事后让他现报,也是按照法做的;另一方面,现报后让他警醒,也是在救他。再者就是他不得救,也不能任其行恶,毁世人,毁众生。”

师父在《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中说:“其实有一些在不同空间能使用功能的弟子与各界众生一直在运用功能、功力参与清除破坏大法的邪恶生命。有的大法弟子看到邪恶生命时发出法轮及大法神通除恶,也有的学员对于世间的打人凶手、杀人犯用限时报应定其在日内任何时间遭报应,有效的清除了邪恶因素,抑制了坏人。”

我记得网上一篇文章,狱警找同修谈话,想要迫害他,这个同修坐在桌子上,对狱警说:你迫害大法弟子,上次是心脏病,这次你就得躺下(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结果十五天后狱警得了脑血栓,吓得其他狱警谁都不敢迫害他。

还有一篇文章是这样写的:辽宁省大连某一个刑警队长,抓了一个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发正念对他说:你抓我腿不痛吗?!从那一刻起刑警队长腿痛不敢着地,渐渐越来越严重,到后来不敢走路。他找人给看一看。看相人说:你触犯了神佛,腿痛是对你的惩罚,你腿哪天疼痛的,都干什么了?那队长说没干什么,就是前几天抓了一个女大法弟子。她还说:抓我你腿不痛吗?!那看相人说:就是这个原因,你赶快把她放了就没事了。

该队长想办法找关系放了这位大法弟子,结果腿立刻不痛了。该队长心想:法轮功是厉害,太神了,不能抓他们了,我再不干这差事了。他主动调离干其它工作了。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有的同修说的话很坚定却招来迫害,有的同修的话很坚定就解体了邪恶,比如说,有一篇文章中说,一个同修出狱时,被要求签字,同修一看内容,说:“这是对我的侮辱。”结果被用了五天抻刑,另一个同修在同样的事情上说:“这是对法的侮辱。”结果邪恶解体了。

两个同修在同样的事情上,仅一字之差,结果大相径庭。因为基点不同。当基点落在个人修炼、个人得失上,你要炼,恰恰符合了旧势力安排的一部份炼,一部份帮你炼的陷坑里。

对于恶人的迫害,好多同修是顺从,让走就走,让上车就上车。有不少不顺从的,最后也是被拽走了。但是有些文章中同修是这样做的:警察抓住胳膊,同修一甩胳膊,恶警被甩出去很远。一个将近九十岁的老太太,坐在沙发上,一甩胳膊,将一个恶警甩到院子里去了。师父在《转法轮》中讲“武术气功”时说:“别人打你,你去搪的时候,那功也已经到那儿了。不管你出手多快,它比你还要快,两边的时间概念是不一样的。”

我跟同修也交流过这个问题,为什么被绑架的很多同修(包括以前我自己被绑架时)不对行恶者严正警告?得出的结论是:人心太多,特别是顾虑心,怕说了没起作用,还有可能招来迫害;还有就是人心多想不起来;还有就是有人心不起作用。我们震慑不了邪恶,长期处于被迫害状态,使师父给的我们想用什么就有什么的功能发挥不了作用,使我们不能很好的在人间展现大法的威力、证实大法,使我们救度不了更多的世人与众生。

我觉的大法弟子在一起应该多交流这个话题,为什么在迫害发生时更多的时候是承受迫害呢?师父在《精進要旨》〈警言〉中说:“如果你们人人都能从内心认识到法,那才是威力无边的法的体现──强大的佛法在人间的再现!”


学习《再棒喝》经文的一点感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7/学习《再棒喝》经文的一点感想-409600.html

请听明慧交流文章,题目是《学习〈再棒喝〉经文的一点感想 》,作者湖北大法弟子正省,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大法弟子,这二十多年来一直修的不精進,三件事也在做,心性提高的很慢。这几年自己家又开了朵小花,做些资料供应着身边部份同修,想到做这件事自己一定要保持良好的修炼状态才行,所以修炼比以前用心些了。

这些年虽没有同修那样大的关难,可病业关还是时好时坏,没过好,不知问题出在哪里。最近看了师父发表的新经文《再棒喝》,真是给了我当头一重棒,敲醒了我,我好象找到了我修炼中的一个忽视的大问题,现写出来和同修交流,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望同修慈悲指正。

师父在经文《再棒喝》中说:“因为大法弟子成就的是更大果位,同时各自肩负着救度天体一方无以量计的众生,而且是高层生命,这么大的责任,因此要求在提高的标准上是极其严格的。因为成就的果位大,所以各方面的难度就大,对于迷中修的难度也高;多数是在艰难的修炼中不断精進,对自己不放松,却又不知自己的真实修炼状况;修的高、责任大,身体被封印的越严格。除师父外,不会叫任何生命知道大法弟子的真实情况,因为这直接牵扯到新宇宙的纯度。”

前几天我又出现气喘的病业假相,(其实比以往轻微多了)整个人憋气,只有出气没進气,吃一点粥就累喘的不行,手脚冰凉,整宿坐着,连走几步上厕所都难,什么也做不了。因两夜没睡,又没怎么吃,人一点劲没有,开始还有些正念,知道不承认它,就一遍一遍的在心中背法,发正念,等过了两天我就挨不住了,苦恼着对女儿说:“我这到底修的咋样,这么多年怎么老这状态,该找的心都找了,该修的也应该都修去了,该欠的也该还完了,我已经承受到极限了。”就叫女儿同修帮我发正念,因女儿有时天目能看到,发完正念她就告诉我她看到的情况:我不知哪一世在修筑万里长城时,用铁链锁住修筑长城的人的脖子,并用皮鞭狠狠的抽打他们,我听了很震惊,心想那咋办,该还的就还吧。于是就默默的又承受了好几天才恢复正常状态。随后女儿出现无缘无故的牙痛,当时不知为啥,等看了师父新经文《再棒喝》,我和女儿好象都明白了,她说以后再也不说教我,叫我也别老问她。

当我看到师父《再棒喝》经文中说:“看学员修的怎样,看学员有什么病业,不负责任的乱说,这就是干扰。看学员有什么执著,那是你修还是他修?”我悟到我不应该每次出现病业假相就问同修,想找捷径,不想吃苦,以为她们很少有病业,认为她们修的好,崇拜她们,能指点迷津,学人不学法。而是我自己要去悟,自己要抓住每次师父给我提高的机会,不是苦恼哀怨。

因为师父在《精進要旨三》〈越最后越精進〉中说过:“吃苦受难是除去业力、消除罪过、净化人体、提高思想境界、升华层次的大好机会,是大好事,这是正法理。”

这一二十年我不断的出现同样的病业,都是亲戚同修和女儿同修在我身边陪着我一路走过来,由于时间拖得太长,她们从开始的心平气和在法上交流到后来的亲自指导了,我也言听计从,甚至习惯了,有时状态出来了她们不指导我还要去问问我该咋办;有时悟到了我自己该怎么做时但心里还是不稳,非得她们点个头,肯定下才心里踏实。女儿每次出于亲情怕我难受就连珠炮的来一通,指导后她还会无名的牙痛,我依然间歇性的出现病业,没有丝毫变化。

同时我也认识到我自己和自己身边也出现过这种不好的现象,有的还很严重。我有时状态好时,碰到别的同修过病业关时,也是自以为是给同修当判官,能一针见血的指出他们的修炼不足,然后加以指教,法理说的一套一套的,说话口气带着指责,瞧不起,埋怨,高高在上,有时说得同修一头雾水,不知咋修了。

记的有一次一个我认识的老年同修出现脑血栓的病业假相,我听说后在家里就想着同修是哪里出问题了,开始给同修“开处方”,晚上挤掉我炼功的时间,从明慧网下载了一至十几期的明慧《解体党文化的交流汇编》。第二天就拿着开好的“处方”送给同修,叫她多听听,因她当时行动不便。可同修接也没接就说不用了,她有听的。我嘴上没说啥,当时心里就开始抱怨着:我花了一晚上时间,耽搁了炼功,你还不领情,那么自我,党文化这么重,够你修的,你爱咋的随你了,反正我尽心了。走在回家途中我那8G的小卡居然还不见了,可我当时不悟,只想到是对同修情太重,没悟到是我那个好为人师,自以为是为同修开“处方”的心导致的。这些年当中也遇到过认为我修的好,对我开“处方”很受用的同修,心存感激,时不时要见我切磋一下,一段时间没见面就捎信说要我去参加她们的学法小组,说能帮助提高。我乐此不疲的赶去,去了之后由开始的相互切磋到后来变成了主讲。这过程中,助长着我的各种人心——名利、显示、自大、自傲、妒嫉、好胜,越来越膨胀。这哪是修炼人的状态,不是修炼人的样,旧势力就找着了机会修理我,长期反反复复的,让我失去了多少救人的时间,这样的身体怎能证实法呢?

女儿常常说我不稳,状态好就有点脦瑟,状态不好出现病业就蔫了,怕别人说你修的好咋还这样,所以我不想这个假相来,来了想早点好。我觉得她说的在理,除了我自己的不精進,人心执着,那这里面是不是也有同修只看表面,盲目崇拜我的吹捧的因素呢?

我也看到身边有位同修在年前出现了脑血栓的状态,很多同修去帮她,甚至一批一批的去,陪吃陪住的带她学法炼功,陪她学法发正念,结果直到现在还不怎么见起色,是不是我们有些同修也犯有我们这样的错误呢?有的同修说,我看周刊比看法还入心,提高的还快。可是周刊上同修的文章都是同修在不同层次的所悟所得,悟的再好也不能把他当法呀。

甚至有的同修看到师父在《洪吟三》〈观感〉中说的:“一朝得法向上冲”,就到处找同修说他已冲出“真善忍”,叫同修也要冲,不要讲真相,说在另外空间救人,说谁谁协调人是旧势力派来的,等等,好象他比谁都高,都要听他的,鼓动着一帮同修,越演越烈,我们曾制止过,他还是我行我素,不得已我们把这种现象发往明慧网,希望明慧编辑部发个通知警醒他们,明慧同修回复我们不给他市场,不搭理他,他本人知道后还一再追责发往明慧网的同修,我们就没理会,到现在那个同修还领着他们那个小圈子的同修胡言乱语,真希望这次师父新经文能敲醒他们。

我写出这些现象是希望和我一样有过这些不足地方的同修有所警醒,正法已近尾声,给自己改好的机会真的不多了,而且不及时刹车会不会造成乱法的大罪呀。何况我们还是大法弟子,是一个法粒子,维护大法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维护自己呀。

师父在《转法轮(卷二)》中说:“那么一些僧人一旦用常人的话,用他自己的见解去讲佛经,或者写出书来,那一下子就把人带入到他的那个框框中来。他把佛经的涵义下了定义了。释迦牟尼佛讲那么高的话,那么多的涵义,他都没悟到。修的很低嘛!那么他讲的话,修佛的人信了,他就把人都带入和局限到他的思想框框中去了。这种现象,虽然是他好象要大家学佛,表面是好事,那么他是不是在破坏佛法呢?破坏佛法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来破坏。”

师父在《转法轮(卷二)》中还说:“乱解释佛法的人都把人带入自己所认识的这个框框之中。那你说他是干扰了佛法了呢还是维护了佛法?”

层次有限,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非法骚扰的表现、违法之处与应对策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5/非法骚扰的表现、违法之处与应对策略-409560.html

请听明慧交流文章,题目是《非法骚扰的表现、违法之处与应对策略 》,本文由由公义论坛提供,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骚扰一直没有停止,当下,中共在面对疫情危机、洪水威胁及国际追责的穷途末路中,仍不忘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骚扰、绑架迫害,试图维持迫害局面,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而大法弟子在二十多年的反迫害中,在走向理性与成熟的过程中,应该在法律上对邪恶的非法骚扰及绑架迫害有个更清醒的认识。因为非法骚扰是多数绑架迫害的犯罪预备,所以及时、有效的利用各种方式尤其是法律手段制止非法骚扰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部分:非法骚扰的表现

这里的非法骚扰行为包括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违法的、不合理的、歧视性的行为及对待,比如:

◇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或街道上门登记居住人员信息行为,以及上门要求法轮功学员签订保证书之类文件的行为;

◇派出所警察随便要求法轮功学员去派出所一趟,或打电话要求去派出所按指纹、采血、做笔录等行为;

◇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或街道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的行为;

◇派出所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搬迁的行为;

◇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或街道打电话或上门要求法轮功学员参加洗脑班的行为;

◇2017年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敲门行动”;

◇到法轮功学员单位约谈法轮功学员的行为;

◇敏感日或每年不定期的对法轮功学员打电话或上门所谓的“关照”行为,等等。

以上是常见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行为,但不限于上述行为,凡是有别于普通公民,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特别行为,都是对法轮功学员歧视、迫害的违法行为。

做出上述违法行为的主体,通常有政法委人员、610人员、综治办人员、街道(办事处)人员、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最常见的是警察和社区人员。

凡是参与的人员,不管是幕后还是前台,他们的一切骚扰行为都没有法律依据,都是对法轮功学员基本权利的侵犯,因此,凡是参与人员都构成共同违法或共同犯罪,法轮功学员可以对其提起刑事控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同时可以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曝光并窒息邪恶。

第二部分:非法骚扰行为违反宪法和法律

(一)非法骚扰行为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上述是宪法赋予和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非法限制和剥夺。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骚扰行为是对法轮功学员的歧视,是对法轮功学员基本权利的侵犯,已经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二)非法骚扰行为侵犯公民的民事权利

《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通过、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自然人等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

《民法总则》第三条、《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骚扰行为中,最普遍的就是对公民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侵犯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采集及进一步的违法使用(上黑名单或提供给出入境、火车站、汽车站使用,伺机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有权利拒绝并利用后面的各种法律手段予以制止。

(三)非法骚扰行为违反行政法

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行为既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又侵犯公民的民事权利,同时也违反行政法,违反行政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依(合)法行政原则”。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依(合)法行政原则”是依法治国在行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的首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无论行政立法还是行政执法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活动应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减损公民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义务的决定,也就是“法无授权即禁止”。

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骚扰行为都没有法律依据,是行政机关及派出所的自我授权、自我扩权的违法行为。法轮功学员信什么,不信什么,这是公民的思想自由,法律只调整行为,不调整思想,任何人、任何机关、任何政党都没有权力要求改变别人的思想,或者针对公民的身份执法,这是中外法律界的共识。

街道作为政府,派出所作为执法部门,有其明确的职权范围,其职权范围是法定的,它们只能在其职权范围内具有行政和执法的权力,超出其权限范围,就是滥用职权,其行为是违法的,是无效的。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行为,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赋予其这种权限,甚至连红头文件或书面文字都没有,多是口头传达或上级指示,因为幕后指使的黑手们知道不可能有任何法律会赋予此种权限,这些幕后黑手们也非常清楚其做法是违法犯罪行为,是见不得人、见不得光的反人类行为,所以一般连文字载体都没有。

对于街道和派出所都无权作出的行为,社区更没有权力行使。也就是说,街道和派出所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骚扰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社区更是违法犯罪的参与者。而实践中,作恶更多往往是社区。

近些年来,政府经常将一些政府应该从事的事项下沉到社区,社区仿佛成为一级政府。但事实上,目前社区的地位和性质都处于模糊地带。而且社区叫法也不统一,有的叫社区委员会,有的叫社区工作站等等,简称都叫社区。叫社区委员会的,其实质上与原来的居民委员会性质相同,属于民间自治组织,不具有政府性质,但可以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行使一定的管理职能,成为行政主体。而叫社区工作站的,其性质开始行政化,类似于乡镇政府或区政府的派出部门,这种社区工作站在事实上架空了原来的居民委员会,具有行政性质,但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承认其地位和性质,只是在一些地方的规范性文件中设定,但这种设定缺乏合法依据。所以社区这个没有行政职能的机构在现实中正在大量行使着行政权力,而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行为都是违法的。

(四)非法骚扰行为违反刑法

非法骚扰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构成“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可能构成上述罪名外,还可能因情节及后果不同而构成其他犯罪。但骚扰行为并不是同时触犯上述罪名,而是因行为不同、程度不同触犯不同的罪名。比如说上门骚扰签三书的行为涉及到诽谤大法及大法弟子,可能构成“诽谤罪”及“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再比如说非法、强制采集个人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自由罪”;要求参加洗脑班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敲门行动”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而所有的骚扰行为都涉嫌“滥用职权罪”。

第三部分:针对非法骚扰行为的应对策略

(一)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及法律依据并保存相关证据

当有社区、派出所或街道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时,首先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最好能拍照保存;其次要求骚扰人员出示法律依据,依据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或什么文件做出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当面对骚扰时,要把骚扰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警号、联系方式问清楚,记下来。同时自己或者家属配合做好录音、录像,或者参考公义论坛提供的建议,要求对方签署一份《公职人员登门执行公务确认书》(请见附件),如果对方说是什么上级部门要求的,最好能把他们的上级的部门、姓名和联系方式问清楚,尽量多保存些信息,作为后续刑事控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证据。实际上,当我们要求其出示证件,出示法律依据并收集保存相关信息时,骚扰人员是非常害怕的。

(二)正告骚扰者违法并明确拒绝骚扰行为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其道德水准远远超越世间法律对人们的要求。而且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行为,在面对有关人员侵犯自己权利,利用公权力违法犯罪时,法轮功学员要正告骚扰者行为违法,告诉他们其骚扰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民事权利,违反行政法,并涉嫌犯罪,同时理直气壮的拒绝配合其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是街道或派出所,告诉他们,没有法律赋予他们这种权力可以随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对其违法行为,我们保留刑事控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如果是社区,告诉他们:第一,社区是为居民服务的民间自治组织,而不是行政机关,社区的职能是提供服务,不是扰民;第二,社区没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授权,没有执法权,更没有骚扰民众的权力;第三,社区基于街道或派出所的指使(相当于委托),但街道或派出所都没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授权,当然也无权委托别人从事骚扰行为。

(三)提出举报或控告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骚扰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可以向公、检、法、人大、政府、监察等部门广泛举报或提出控告,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抄送,控告时可将知道的参与人员全部列为被控告人,同时可将恶人单位一并控告,如果不知道作恶人员的具体名字,直接告其所在的单位。对于参与的警察,还可以打12389进行投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要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宪法、民法及其他法律赋予公民的所有权利,当这些权利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派出所及警察的骚扰行为,可以向区政府或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街道的骚扰行为。可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社区骚扰,因其受派出所或街道指使,可将这种指使理解为委托,受谁指使,就以谁作为对象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就是说以派出所或街道作为行为主体来提起复议或诉讼。

(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针对各种骚扰行为,除了上述应对办法之外,还可以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启动行政复议和/或行政诉讼程序。(可以参考公义论坛“信息公开”栏相关内容)

如果是街道人员的骚扰或者社区的骚扰行为,我们可以向街道或区政府提交信息公开的申请,向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更好,这样不服处理结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会提高审级。如果是派出所骚扰,可以向区公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骚扰人员的具体信息,如任职期限、职责范围。对于采集信息、上门威胁同修签三书、去洗脑班、敏感日上门“关照”、盯梢监控同修等等骚扰行为,要求提供这些做法的职能依据和法律依据。这些骚扰行为是否受到非国家机关(例如610或者政法委)的参与、领导或指挥。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邮寄,也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通过常人电脑的网络在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网站提交,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如果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也没有延长答复的信息,我们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如果是区政府,应该向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程序就启动了。因为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提出的复议和诉讼,时效上没有问题,只要把握好“复议六十天、诉讼六个月”就可以了。

如果在二十天内得到答复(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他们很清楚骚扰行为都是违法的,但他们不会承认610操控骚扰的事实),我们就以“信息公开不真实”为理由,继续复议和/或诉讼。

如果针对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有管辖权的是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二审上诉就可以到省高级法院,申诉案就可以被推送到最高法院。这样就可以把每一个骚扰迫害案,推送到最高法院。

当我们对各种骚扰行为的行为违法性非常清晰时,邪恶就无法轻而易举的作恶,其恶行会有所收敛,因为他们表面作恶,但内心很虚。当我们从修炼的法理上明白了,从人的法律层面上也明白如何否定邪恶时,才能避免损失,更彻底的否定邪恶,解体邪恶、救度世人。


要用慈悲心对待众生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5/要用慈悲心对待众生-408894.html

请听明慧交流文章,题目是《要用慈悲心对待众生》,作者山东大法弟子,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

前几天,开车拉着同修到乡下赶集讲真相。到了集上,人很多,我边走边讲真相。我看到一个六十岁左右的男人骑在三轮车上,停在那儿,后边车斗里坐着的人应该是他的妻子。我走过去给他讲真相,我说:“你好!大哥。听没听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说:“你别跟我说这个,我不信。”我说:“法轮功讲真善忍。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才是真正的好人。是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编造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陷害法轮功。法轮功是救人的,你看今年天灾人祸这么多,诚心敬念这九个字,就能得到神佛的保佑。”

他让我走,说“不信”。我不为所动,拿出小册子《瘟疫有眼》给他看,说:“你也是个有头脑的人,你回家看看这个小册子,自己分析分析,看看这里面说的有没有道理,不要相信中共电视上说的。这本书也不要你钱。”他说:“好吧,回去看看。”那是本A4的小册子,他身上没地方装,我把小册子递给了后边坐在车斗里他的妻子。没想到他妻子说:“是法轮功的,不要。”直接把我递给她的小册子摔到了地上,那个男人就开车走了。

我捡起了小册子,告诉自己不要动心。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心想:这就是你们的选择。然后继续讲真相救度有缘人。中午回家后,回想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情。作为修炼人,好象不动心这一关应该达到了标准,没有动心。但又好象还欠缺点什么,是什么呢?想不出来。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这个事也时时在脑子里出现,是什么呢?师父看到我的心,在一次学法时点悟我:是欠缺慈悲。我恍然大悟:是欠缺善、欠缺慈悲,就是这个。

一直以来,我只是按部就班的做着三件事,因为这是师父让做的。师父让集体学法,我就成立了家庭学法点;师父让救人,我就建了家庭资料点,并自费提供同修各种资料;有时间就走出去讲真相救人,能救几个是几个,不听真相的就放弃。但修好自己是第一位的,在救度众生的过程中,在人与人心性的摩擦当中提高自己,同时救度众生。

平时觉的自己修的还可以,表面上三件事没落下,尽量让自己在遇到什么事时保持不动心,即使动心当时就能抓住并解体它。但是当我看到世人不明白真相,没被大法救度,将来面临的是被淘汰,我没有慈悲心,却想:这就是他们的选择,将来面对大审判时,给他展现出他在大法弟子救度他时表现出对大法的态度,他会无话可说。

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是用这种心态讲真相。每天劝退三个至五个,十个左右是多的,但是很少劝退到十个左右。现在我想,遇到不听真相的人,我应该用修炼人的正念告诉他们:“再遇到法轮功学员,一定要听真相,这是你们得救的唯一希望。”因为修炼人的正念是起作用的。再深挖自己,真是自私,当时虽然没动明显的恶念,但其中也夹杂着不善的念,更没有为众生的慈悲善念。

师父在《精進要旨》〈佛性无漏〉中说:“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

对照师父的法,我感觉自己修的太差劲了。修炼近十七年,没有修出真正为他人着想的心,好象修炼人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善我都没有,真是愧对师父的慈悲救度。师父用无量慈悲救度我们,我们也应该用慈悲救度众生才是。我如果当时具备大慈悲心,我有那么大的能量,也许当时就把他们救了。我不但没救成,还给他们加了不好的念:“这就是你们选择的。”把人家定在那了。我知道了以后用什么心态去救度众生,如何更好的修好自己,提高自己,在法中精進,不辱使命,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

过了几天,又拉同修到乡下赶集讲真相。我给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女讲真相,她接过我给她的真相资料。一边走,我一边给她讲,她面无表情,走到垃圾桶旁边,她把真相资料往垃圾桶里一扔,但没扔進去,她径直走了。我捡起了真相资料,没动任何念,继续救度有缘人。再给一个穿着还算讲究的男人讲真相,并递给他一个护身符,他一下就扔到地上,我同样捡起来,没动任何不好的念。这一上午劝退了六个人,发了近二十个翻墙卡片。


修炼交流摘录

本周明慧交流文章《佛光普照我的家》一文中写到:

有一次我被关洗脑班迫害时,恶人想重点转化我。他们计划不让我吃饭、不让睡觉,被我识破了,我没配合他们,一一的破除了。在黑窝中,有一次我发正念,往那一坐盘腿立掌,感觉自己身体无比高大,盘坐在空中,全身被能量包容着,前面一望无际的众生,层层层层都跪在那,这时从我前额处射出一个金黄色的万字符,在旋转着,放射着光芒,把众生都笼罩在光芒之中。看到一个黑色的大魔带着一群小魔,伴随着狂风黑浪,飞过来落在房顶上,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我一直在发正念,一直到把这些东西都销毁了,才风平浪静。我知道这次迫害被解体了,后来恶人也不提转化我的事了。

还有一次被抄家、绑架,关在拘留所,因不配合里面的所谓规定,被狱警毒打;前一天被绑架时就被国保警察打了,连续两次被打,怕心起来了。因抄家抄了很多东西,国保警察说第二天还要来“提审”,让我交待东西的来源。我心里就有点担心,夜里睡不着觉,在想着如何应对这件事,想着想着正念起来了,大法资料是救度众生的法器,不是被迫害的证据,被他们抄去了,正好让他们每人都拿一份看看,谁看谁得救。平时还没机会发到他们手上。我们跟警察的关系是救度与被救度的关系,不是迫害与被迫害的关系。一切都是师父说了算,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把一切都交给师父,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路。本来夜里别人都睡觉了,拘留所里一片黑暗,这时我看到一个大佛,头上放射着七彩光环,伴随着音乐声,坐在莲花上飘下来了,把拘留所里照的通亮。这时在我心底深处记起了久远的誓约,此时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持续一段时间,这个场景渐渐的退去,又回到了现实中。我知道此次的魔难已被师父化解。我讲的这一切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但只是在我这个层次上显现的而已,对另外空间的描述和对法理的认识也不一定确切。


本周明慧交流文章《一个八零后走入大法修炼中的经历》一文中写到:

我学会了找人的执着心。在与任何人发生矛盾的时候,不要陷入具体的事情中,从自己的反应、情绪的变化、平时的一思一念中找到各种隐藏的执着心,找出来立刻否定掉:“这种心不是我的,灭掉。”“刚刚那个念头不是我的,灭掉。”虽然那颗心还在,但这样的习惯让我时时保持警觉,因为一旦放松,不去否定它,时间久了,会以为那些观念和想法是自己的,就会被钻空子。我也学会从身边发生的事情向内找了。比如听师父的讲法录音,之前买过一个播放器,用的非常好。这第二个(同一个牌子)播放器,听了没多久就出了问题,有时打开能听,有时打开就没有声音。这种情况持续快一年了吧,一直以为是运气不好,买的这个质量不行。最近我意识到,播放器时好时坏,是不是提醒我,这就是我的修炼状态:学法有时学,有时不学;炼功有时炼,有时不炼,带修不修的。这段时间,我比以前学法好了很多,也坚持了这么多天。再打开播放器试试,能听,而且最近一直都很好用。我很开心,因为本来考虑是否要淘汰这个播放器,想不到只是我的一念之差,播放器就重获新生。


本周明慧交流文章《疫情期间修炼和电话救人的体会》一文中写到:

师尊在《各地讲法十》〈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中讲到的“相由心生”的法理,我悟到打电话中遇到众生各式各样的表现,除了不被其干扰、不被其带动,堂堂正正讲真相以外,遇到了问题看看是不是自己空间场上的反映、向内修,通过改变自己的因素来改变自己的环境真的是至关重要。这次拨打吉林专案,拨通一位先生的电话,我用不同的方式切入,他都表示不相信我说的话,对为什么要退党不理解。当我讲四川北川一家七口三退得福报,地震时无一受伤;他插话说汶川大地震,他本人就去那里支援,他都知道。然后就挂机了。回拨之前,我先回放自己的录音,听的出来,众生着急挂机,跟我自己因紧张语速快有关系。我放松脸部的肌肉,告诉自己要面带微笑,我回拨后真心跟他道歉,我说这么重要的事情,因为我说的太快,没把话说清楚,希望他给我一个机会把话说清楚。我想他是感受到了我放松下来后比较平稳的语速,还有我的诚意,他就安静下来,听我完整讲完中华传统文化发毒誓会应验的故事,接着讲了马克思与魔教;以及三退就是抹去毒誓保平安,真正的认祖归宗,做回堂堂正正的炎黄儿女,而不是撒旦魔教徒的马列子孙等等。这时他说:我不得不承认你是一个天才。很明显这回他听進去了,我就顺势讲了二十七分钟大法真相,讲完了活摘,最后他同意退党,并愿意记住九字真言。后来我自己在分析这个案例时,我领悟到了“相由心生”中向内找真的可以改变环境非常重要。另外,当他说他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天才时,我想他是接受了同修提供给我的稿子以及培训素材的内容,而我所做的只是及时向内找,然后尽量熟悉运用那些稿子和素材而已。


本周明慧交流文章《同时做好三件事很重要》一文中写到:

当我在回忆这通电话时意识到对方在过程中几次指出我说话有前后矛盾的地方,表面上可能是我没有说清楚,向内找发现是自己党文化的问题,说话不够严谨,容易夸大其词。随后我看到平台上同修分享的明慧网上的一篇交流文章,《讲真相的能力是修出来的》,在此摘录同修的一段话:“能否把对方救下来,常常不在于我们有多么丰富的知识,而在于对方是否信任我们,是否相信我们说出的话,而这个让对方信任和相信却是需要我们修出来的慈悲,我们只有把自己在讲真相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执著、魔性等找到、修掉,把心修纯了,修出善和慈悲来,对方才容易信任我们,才容易相信我们说出的话。”


本周明慧交流文章《带好小同修的修炼体会》一文中写到:

发现自己的党文化,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强迫孩子接受,并且经常用恶的一面来以恶治恶,没有包容和善心,导致孩子的抵触。那时候我女儿特别愿意和一位台湾同修阿姨交流,每次看到她们说话都开开心心的,后来我就特别留意了一下,到底我和这位同修有什么不同。后来发现,这位台湾同修不管女儿抱怨什么,她都乐呵呵的听着,表示理解,并没有任何反驳,更不会要求她说你要向内找啊怎么怎么样,或者说修炼人就应该怎么怎么样做的更好,而是首先主要是肯定她的优点,同时用法中的话鼓励她还没做好的地方。而且我发现这位同修并不是故意安慰女儿才这样讲,而是她确实内心就是这么想的。从她那里我感受到了,她永远能理解别人的不足,从来不会抱怨指责或要求孩子要达到什么标准,只要孩子有一点点的進步,她都会发自内心的为孩子高兴。女儿从她那里得到的永远是理解和鼓励、积极向上的动力,而在我这里得到的经常是打击甚至是指责。后来我开始尝试改变自己,尽量用善和宽容来对待孩子的问题。让自己从内心深处真正体谅小同修修炼的不容易,并珍惜小同修在乱世中还能坚持修炼的可贵。


本周明慧交流文章《师父多次救了我 我要助师救更多的人》一文中写到:

亲朋好友都来看我,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别看做CT没事,可头部的毛细血管很容易震裂,当时看不出明显出血,时间一长,血管会堵塞,晕倒,会有生命危险……”还有的说:“快住院吧,反正保险公司赔偿。”我告诉他们我没事,“你们看我这么大岁数,胳膊腿一点没摔坏,这不是有师父保护吗?”他们觉的我说的有道理,并且很坚定,就说:“那你就卧床休息吧,这车主算是遇到好人了。”后几天我真感到有些头晕,晚上学法时告诉同修,同修说:“你脑子進去常人的东西了。”我一听赶紧向内找,可能是被亲朋好友的亲情“潜移默化”了,马上归正自己,正念清除一切不符合法的思想观念。一个星期后,我就出去讲真相救人了。


各位听众,这期的《空中明慧周刊》就播送到这。谢谢您的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