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2000年做器官移植的医院不到100家,而到2005年,按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说,光是能做肝移植的就有500多家医院。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忠华也说,“在经济方面,我们已经算是个器官移植大国,国外的病人都到中国来寻找供体。”器官移植激活免疫抑制剂市场,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数据,目前国内免疫抑制剂市场规模约100亿元左右。有两个事实中共无法否认,一是爆发性增长的人体器官,二是提供不出这些器官的合法来源。在外界,普遍认为大陆是从死囚犯身上摘取器官。而2006年3月初,一个新的器官来源在海外被曝光出来。
2006年7月6日,加拿大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前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在历经两个月的独立调查后,发表了他们对有关指控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提出,法轮功学员很可能是除了死刑犯之外的另一个器官来源。
事实上,爆发性增长的人体器官是来源于死囚犯,还是同时(或者更多)地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在迫害法轮功的大背景下,经济学中的“格雷欣法则”会帮助我们得出更真实的结论。
“格雷欣法则”是说,如果市场上有两种货币,一种良币和一种劣币,只要二者所起的流通作用等同,因为劣币成本低,人们在使用中往往会选择劣币,储存良币,久而久之,良币就会退出市场,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原理。
在迫害法轮功中,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被妖魔化为了“劣币”。中共那些铺天盖地的“自杀”、“杀人”、“自焚”和“精神病”的造谣诽谤,在社会上煽动起了对法轮功的巨大仇恨;加上后来把法轮功反迫害的正当权利扣上“扰乱秩序”、“反华势力”、“反动组织”等各种政治帽子,使得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的名誉受到极大的破坏。
在遭受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不可以请律师;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包括打残打死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不用受到制裁;法轮功学员不能上访,他们被随意开除公职,开除学校。在劳教所和监狱里, 死囚犯的地位都要比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优越,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任何保障,一个最善良的群体成为了社会的最底层。好人被假恶暴的中共涂抹成了“劣币”,他们的生命变得一钱不值。
但是,一旦这些被宣传为一钱不值的生命身上的器官可以带来滚滚财源时,更残忍的悲剧就开始了。
从死囚犯身上摘取器官,第一,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和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中要求是“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死刑犯家属同意利用的——其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虽然中共实际上并不遵守这些规定,但总还是有一条成文在,弄不好就成了招惹麻烦的依据。第二,中共利用死囚犯的器官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一直是众矢之的,因此放手大干并不那么得力。第三,也有的被处决的罪犯的家属,起诉当局盗取亲人的器官,已有过数起报道。也就是说,比起在迫害中生命“一 钱不值”的法轮功学员来说,作为“良币”的死囚犯的器官的“成本”要高得多。相反,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发现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就更方便和安全,更没有法律责任,更容易下手,而且是活体。
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就在于器官的质量和热缺血时间,中共的刽子手们发现,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两个难题。“格雷欣法则”的“劣币驱逐良币”就这样起作用了,而且“劣币”比起“良币”还有更高的市面价值,对死囚犯鲜有发生的“活体摘取器官”,就这样在中共灭绝性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发生在了大量年轻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身上。
加拿大的《调查报告》中提及,在海外调查员与大陆医院大夫的电话录音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大夫们并不太忌讳提到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摘取器官。因为他们真的觉得杀死一个法轮功学员并不是犯罪,而是从本来“一钱不值”的“阶级敌人”身上“变废为宝”。
事实上,死囚犯人数的多少,已经不再是问题了,同有没有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虽然我们相信死囚犯仍然是器官来源之一,但是,中共却在把法轮功学员作为一种更“好”的替代来源,很可能已经成为了这几年中国器官市场上“格雷欣法则”的主要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