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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消息

新闻时事(2018.3.13)

发表日期: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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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大家好!现在是新闻时事节目,今天的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新年期间3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多伦多大游行声援三亿人抛弃中共
-丹麦议员谴责中使馆阻挠神韵演出
-时事评论:谎言重复一千遍也不会成为真理

新年期间3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二月份的中国新年期间有3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律师为其中的11名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3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律师为其中的10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另外,由于中共信息封锁,还有27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份被非法判刑,二月份才报道出来。一月份,非法判刑61人,新加27人,一月份非法判刑人数更新为88人。还有一月份非法庭审38场,一月份新加庭审19场,一月份非法庭审人数更新为57场。还有30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今年才得以报道出来,这部份数据未被统计在二零一七年明慧报告中,二零一七年明慧报告有1044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新加30人,二零一七年非法判刑人数更新为1074人。

元旦至中国新年期间273名法轮功学员被突击判刑入狱

自古以来,中国民俗中,年三十的除夕夜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每当年关将至,过大年的时候,一部份法轮功学员便被强制判刑,非法关押。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从元旦前的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又有27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其中,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判刑150人,二零一八年一月份,判刑88人,二月份判刑35人。

辽宁省政法委、610非法判刑人数居全国之首。二零一七年末辽宁省“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政法委、维稳办,利用各市的维 稳办、司法局来向全省的各监狱下令,搞一个所谓的“专项行动”,就是针对那些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强制他们“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辽宁省已有46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仅二零一七年辽宁省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高达12名,是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

最新统计公布,二零一七年,中国大陆至少有1074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其中辽宁占192名;二零一八年一至二月份,至少有12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辽宁占14名。二零一七年至今,辽宁地区被中共非法判刑206名。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八年二月的七年多的时间,辽宁地区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764名,其中,二零一三年判刑75名,二零一四年判刑115名,二零一五判刑160名,二零一六年判刑208名,二零一七年判刑192名,二零一八年一至二月判刑14人,居全国之首。

二零一七年,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五百多场无罪辩护。律师余文生说:“每一个为法轮功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是无辜的。……他们因为信仰被定罪,是荒唐的。”余文生说:“当局“硬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判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说他破坏法律实施罪,他破坏了哪条法律啊?他根本不涉及犯罪!……就是政治迫害。”

对法轮功判刑就是犯罪。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两高)作为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它只有执法权,而没有立法权和扩大法律解释权。它无权规定什么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也无权规定哪些行为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而两高在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一些行为表现,并规定对这些行为表现,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两高的这种规定是违法的,两高在司法解释中所列举行为表现,并不是刑法三百条规定的,而是两高自己规定的,因此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刑法三百条没有规定法轮功学员制作法轮功宣传品和散发法轮功资料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就不能对这些行为定罪量刑。(信息采集时间: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7日)

多伦多大游行声援三亿人抛弃中共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到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为止,全球退出中共党、团、队总人数已达2.99亿,部份多伦多法轮功学员和民众在市中心的克拉伦斯公园(Clarence Park)集合,举行“声援近三亿人退出党团队”为主题的大游行。

游行队伍的主题横幅是“三亿人退出党、团、队 迎接新纪元”。浩浩荡荡的队伍由三大方阵组成:第一是“法轮大法好” 方阵;第二是停止迫害方阵;第三方阵是迎三亿中华儿女三退大潮。队伍由雄壮的天国乐团开道,途径经多伦多中区唐人街和市中心的繁华商业街皇后大街,最后回到克拉伦斯公园。当天阳光明媚,沿途观众有表示支持的,还有华人观众现场做了三退,很多西方民众表示非常支持法轮功。

在唐人街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任先生表示:“你们的游行很好,我每年都看,很多年前还参与过你们的游行,象你这样的人(做这些事情),都是功德无量的。”

正在多伦多大学攻读硕士的谭可先生在和退党义工交流后当场退出了少先队,他说:“小时候在中国大陆谈共产党所有人都害怕,我外公是教授,被下放到农村干苦活,共产党还迫害死了好多人。来到海外后发现完全不一样,我觉得今天退了(少先队)特别特别好!”

另一位正在多伦多大学读书的王先生表示,他们全家在中国大陆,就早已经做过三退了,全家人都非常明白共产党的邪恶。他支持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退出中共组织。他还表示自己也了解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被迫害的真相,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

来自中国大陆的梁先生表示他非常支持这个三退活动:“退党人数的持续增加,说明了中国人希望废除中共的独裁统治,希望中国的社会能够彻底地改变,真正走向民主和民族的富强,退党也会帮助中国社会的道德回升。”梁先生还表示对中国的未来很有信心:“在中国只要有退党,有法轮功提倡的‘真善忍’的价值 ,中国就有希望,就会走向一个正常的社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年男子说他在中国大陆就做过三退了,他做三退是因为相信法轮功学员告诉他的,做了三退以后,生活工作越来越顺利,身体也变好了。

祖籍波兰的玛丽(Marry)女士说她看到这个游行感触很深:“我完全支持这个(三退)。共产党无论在哪里只会带来苦难,在前苏联、在我的祖国、在古巴、在中国也一样,共产党破坏我们的传统,屠杀我们的百姓。”玛丽女士也表示退党最终会帮助中国人:“退党已经表明了中国人已经看到了共产党的危害,他们希望改变,他们希望民主、希望自由、希望回归(传统),我被今天的活动深深的打动了。”

多伦多市民Paul Welsh说:“这场游行非常棒,色彩非常鲜艳丰富。而且我喜欢游行传达的信息。我全力支持中国人退出中共,而且我很高兴能在加拿大这里见到退党的人。”他还表示:“我听说共产党甚至触及到了多伦多,以及在加拿大的中国学生,并对他们进行恐吓等。我百分之百反对共产党。”

多伦多市民Faris Ahmed说:“我认为退党是应该做的正确之举,只要共产党还在杀人并伤害他人。我认为退党是一个非常勇敢的运动。”

丹麦议员谴责中使馆阻挠神韵演出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明慧记者舒慧丹麦综合报道)中共使馆多年来阻挠神韵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演出,近日又曝出丑闻。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九日,丹麦“广播电台24/7”(Radio24syv)曝光出有关细节,采访了相关人员,发表了题目为“中共向皇家剧院施压,阻挠受迫害的舞蹈团体”的长篇报导。其中两位国会议员发声,谴责中共丑恶行径。

二月二十日,丹麦大报《贝林报》(Berlingske)就此事进一步专访丹麦资深政治家、丹麦议会外交政策委员会主席孙恩·埃斯伯森(S?ren Espersen),发表了题为“孙恩·埃斯伯森谈中共:它们搞的是什么鬼把戏?”的深度报导。孙恩严厉谴责中共插手丹麦内部事务,破坏人权。

资深议员“被中共的无理行径所激怒”

“广播电台24/7”在不久前,查询了丹麦皇家剧院的有关档案,发现了两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一份内部邮件。邮件内容显示,在二零一七年八月,一位主管剧院租赁事务的皇家剧院雇员与中共使馆文化部之间进行了一次会谈,这位剧院雇员在邮件里写道:“但是在会议快要结束时,中使馆文化参赞问道:‘(剧院)是否跟神韵有沟通?’并要求说,不要允许神韵使用剧院的设施。”

“广播电台24/7”在报导中介绍:神韵艺术团是由法轮功学员组建成的。法轮功(精神)信仰在中国遭受打压。自从二零零六年以来,中共在海外的外交使领馆在瑞典、德国、美国、捷克、爱尔兰、新西兰等许多国家,企图阻止神韵艺术团通过舞蹈与音乐来恢复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的演出。

尽管这些年神韵演出在全世界──也包括二零一六年在丹麦第二大城市奥胡斯音乐厅的两场演出,都出现了一票难求的盛况,但丹麦皇家剧院仍然一再拒绝神韵在该剧院的演出。而早在二零零七年时,神韵主办方与皇家剧院就神韵在哥本哈根的两场演出几近达成协议。但是就在双方即将在剧院起草的合同上签字的前夕,丹麦皇家剧院突然撤回了协议,理由是他们后勤有问题。但后来披露出的内幕是,中使馆为此事紧急要求与丹麦外交部会面,之后剧院取消了与神韵主办方之间的协议。

《贝林报》报导中说:“丹麦政治家、议会外交政策委员会主席孙恩·埃斯伯森在接受丹麦‘广播电台24/7’的采访中,使用了最强烈的词句,抨击中使馆长期阻挠神韵艺术团在皇家剧院的演出,他被中共的无理所激怒。”

孙恩·埃斯伯森指出:“在对丹麦施加压力一事上,中共变得越来越沙文主义、越来越肆无忌惮。”他接着说:“我们已经有太多的这样的经历了!例如一家在哥本哈根的中餐馆因为招待了一次台湾官方代表的活动,中使馆就打电话威胁,并抵制到这家餐馆就餐。还有达赖喇嘛访问丹麦的事,还有这样的艺术演出等等。我们被逼得无路可走了,除非我们起来改变这种情况。这简直太令人恶心了!”

孙恩·埃斯伯森任主席的议会外交政策委员会属于立法机构,他说:“政府在做出任何有关更大外交政策范围的决定之前,都必须先咨询议会外交政策委员会。”

“别忘了,这是一个共产主义的专制政权!”

孙恩·埃斯伯森还引用二战时欧洲对纳粹的绥靖政策,来对比今天西方政府对中共邪恶的沉默。二战期间欧洲社会都已得知发生犹太人被焚尸的屠杀时,仍然闭上眼睛不闻不问,对此孙恩提醒丹麦人醒来,不要重演这段历史,他说,“三十年代我们面对纳粹德国时,也是如此。”他表示对丹麦皇家剧院经理的行为感到痛心。

国会议员:丹麦政府屈服于中共是丑闻

丹麦国会议员、丹麦红绿联盟党司法发言人路呢·隆德 (Rune Lund)在接受“广播电台24/7”记者采访时说:“此事非常严重,如果丹麦当局再这样一意孤行,屈服于中共的压力,破坏我们的基本权利,这是一个丑闻!”

路呢·隆德将要求丹麦文化大臣梅特·博克(Mette Bock)对此案做出进一步答复。他说:“中共企图插手丹麦内部事务,这是非常严重与不合适的。在丹麦,人们有权利通过撰写、发表言论甚至通过舞蹈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因此,中共使馆不能够在我们这里对任何一个团体或个人的人权施加压力。

谎言重复一千遍也不会成为真理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日】近日辽宁省锦州凌海市电视台利用有线电视网向市民连续播放污蔑法轮功的电视片,重拾一九九九年央视的陈词滥调,误导毒害广大民众,为继续迫害法轮功涂脂抹粉。这不由得使人想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戈培尔的一句所谓“名言”:重复是一种力量,谎言重复一百次就会成为真理。这也叫做“戈培尔效应”。

惊人的相似

希特勒时代不仅是一个独裁暴政的时代,更是一个充满了谎言与诱骗的时代。正如希特勒自己所表述的:人们“常常是察觉不到坚决支持的是一种背弃人类社会价值的世界观。人性和人道主义的价值观从我们的头脑中完全排除了。”

时任宣传部长的戈培尔对新闻媒体,包括出版、报刊、广播和电影等实行严格的管制,建立起德国文化协会。协会的会员必须是热心于纳粹事业的人,在政治上和纳粹保持一致,什么新闻可发,什么新闻能发,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作品的出版或上演必须经过纳粹宣传机构的审查和许可等等,整个德国的舆论完全处在了疯狂的法西斯文化思想氛围中。

通过宣传机器喋喋不休的灌输,德国人民接受了纳粹的一整套思想:纳粹专政具有合理性,其价值观合乎历史发展规律;为了“德意志民族的振兴”,“为了日耳曼民族获取更大的生存空间”,有理由将“不适合生存的个体、低劣的民族、堕落的阶级,驱逐并消灭”。

相信戈培尔部长心里也清楚,谎言重复一千遍也不会成为真理,但谎言如果重复一千遍而又不许别人戳穿,许多人就会把它当成真理。因为谎言的陷阱到处都是,人们不掉进这个陷阱,就会掉进那个陷阱。

这样的历史悲剧本不该重演,但今天却正在你我身边同样上演。当年戈培尔的宣传部早已搬到了中国,宣传手段更加多样,但其实本质如出一辙。

“如果撒谎,就撒弥天大谎,因为弥天大谎往往具有某种可信的力量。”中共是戈培尔这句话的忠实践行者,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中共开动全部宣传机器抹黑法轮功,为迫害法轮功制造舆论。其控制的两千家报纸、一千多家杂志、数百家电视台和电台,全部超负荷运转,进行了铺天盖地的造势宣传,将这些谎言灌输到中原大地每个角落和世界许多国家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在短短的半年间,中共媒体配合迫害法轮功需要撒下了大量弥天大谎,堕落成最大的谎言制造者,在海内外对法轮功的诬蔑报导和批判文章,竟然高达三十余万篇次。

电视作为一种民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形式,以声音和图像相结合,给人强烈的视觉和听觉的冲击,而且覆盖面大,普及率高,综合表现能力最强,具有感染力,对民众的影响更直接、更具有强制性。中共正看中了这一点,炮制出了一系列伪案,在电视中滚动播出,为打压进一步升级找借口。如所谓的“一千四百例”、“天安门自焚”伪案、“京城血案”、“浙江毒杀乞丐案”等等,不一而足。在这些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欺世谎言中,最具煽动性的莫过于在迫害法轮功走向穷途末路时,中共自编自导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在电视播出后,本来难以为继的迫害得以全面升级。

中共在抹黑法轮功的同时,全力封锁消息,禁止海内外任何法轮功的正面声音。十几年来全国上下只有一个口径,一种论调,舆论高度统一,营造了文革式的黑暗恐怖。而且每当人们的记忆中对法轮功的仇恨稍有淡忘时,中共便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进行新一轮的洗脑,开头提到的凌海市电视台如此,近期波及全国的所谓“对邪教说不”的网上签名活动更是如此。

《九评共产党》一书中讲的非常精辟:“历史上任何一个流氓无赖,都没有像江泽民和中共的弥天大谎来得彻底,来得无所不在。它针对每一个人心中的各种各样的观念,用各种各样的谎言,全方位地来迎合人的想法,再加以利用放大,让人接受谎言,以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

“你相信政府不会再撒那么多谎吗?它就把谎越来越大地撒下去,从自残自杀到自焚,从杀亲人到杀他人,从杀一个人到杀一群人,多得让你不得不信。”

中共的宣传确实奏效了,一些中国人没有看过任何一本法轮功的书籍,甚至连法轮功的法理“真、善、忍”都没听说过,但思想中潜移默化地植入了仇恨法轮功的思想。一提到法轮功就想到血淋淋的镜头,有病不治,邪教,自杀等等,而且还不自觉地把他和世界上最邪恶的组织联系在一起,无意中充当了这场迫害的帮凶!当这些观念被塞进人们的头脑后,血雨腥风的迫害便登场了。

在江氏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下,无数名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劳教所与监狱中,长期遭受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与精神摧残,更令人发指的是大量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取器官,制造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十九年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四千一百八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是明慧网突破中共的层层封锁而得以核实的案例,只是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因为中共竭力掩盖其犯罪事实,太多的案例仍然被掩盖,尤其是活摘器官的案例数量,因为中共焚尸灭迹,仍然没有被揭露出来。

前车之鉴

纳粹固然猖獗,但谎言重复一千遍也成不了真理,而造谣者只能吞下自己种的苦果。一九四五年希特勒任命戈培尔为德国总理,不久后自杀;五月一日戈培尔夫妇先让纳粹军医毒死自己的六个孩子,之后两人一起在帝国总理府地下室外自杀“以身殉党”,死后尸体被党卫军成员浇满汽油焚毁。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德国纽伦堡大审判,二十一名纳粹战犯被告上法庭。在审判中,犯下累累罪行的大部分战犯在自我辩护中都说:“我没罪”、“我在恪守职责”、“你们没有资格审判我”等等。他们狡辩的理由是:军人应该服从命令;杀害犹太人是按照国家法律行事的。

执行法律的人就不受法律追究吗?德国著名哲学家拉德·布鲁赫在这个问题上有个非常精辟的论述,他说:“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类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展示内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恶法,恶法非法也。”正基于此,纽伦堡审判中法官们以“恶法非法”的原理驳斥了纳粹的辩护理由。历时七个多月的审判,最终有十八个纳粹分子被判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其中十二人被判处死刑。纽伦堡大审判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不仅有力地震慑了邪恶,保护了人类的和平,也在良知层面建立了一个道德标准。

德国人也对纳粹战犯的罪行进行了反思,因为当初很多人认为造成这次灾难主要是领导人的责任,下级只是服从命令,所以纽伦堡审判没有涉及中下层军官。受波兰对奥斯维辛集中营管理人员的审判的启发,德国也于一九六三年在法兰克福开始对奥斯维辛集中营的中下层管理人员进行审判,审判中确立了“服从上级命令即是谋杀共犯”的原则。“服从即是犯罪”的思路形成后,一九七九年德国联邦法院取消了特别手段谋杀的追溯时效,使德国能够对纳粹分子实行无限期追责。

在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虽然还在继续,但人间自有正义。在海外从二零零二年以来,江泽民及罗干、周永康、薄熙来、夏德仁、赵致真、黄华华等近六十名严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多个国家及地区遭到刑事控告其触犯“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在中国大陆,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已有超过二十万人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由于网络封锁和信息传输的不便,实际数字不止于此。

对于众多的迫害参与者,法轮功学员虽然没有起诉,但不等于他们没有罪,这是给这些人悬崖勒马,将功补过的机会。只要你是迫害群体中的一员,你就是有罪的,因为中共及江泽民再邪恶,靠他一人或几个人迫害不了那么大的群体,服从者帮助他完成了罪恶,这些人都脱不了干系。正如德国对待纳粹战犯的审判原则一样,无论有没有直接杀人都得清算,因为你充当了犯罪工具。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法则,那些积极参与的党羽即使暂时逃脱法律之网,也逃不出天理之网,恶报时刻会以各种方式降临到其头上。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郭伯雄、王立军、万庆良等中共高官锒铛入狱,表面上因为贪腐,在政治斗争中被剔除,实际是遭到了天谴。

很多参与造谣的电视人也遭到报应:原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公安部副部长、导演“天安门自焚”伪案的李东生获刑十五年;原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副主任陈虻,“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二零零八年死于胃癌和肝癌,时年四十七岁;最具代表性的是播音员罗京,作为中共宣传机器的主要传声筒,二零零九年死于淋巴结癌,死前舌头溃烂、无法言语,这昭昭果报不正是上苍警示世人吗?

紧跟央视进行造谣宣传的地方电视台追随者也未能幸免:原辽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联文遭恶报被判无期;原大连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王卫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重庆市广电局局长张小川被判十七年,殃及兄弟被判十二年,儿子吸毒死亡;原昆明电视台台长孙福遭恶报患直肠癌死亡等等。

香港的凤凰卫视中文台貌似公允,实质是中共在香港的喉舌。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凤凰卫视播放大量恶毒污蔑法轮功的电视节目,充当着助纣为虐的帮凶角色。多行不义必自毙,凤凰卫视的参与人员纷纷遭到报应:如二零零二年凤凰卫视总裁刘长乐遭“双规”,中文台副台长赵群力驾机坠毁身亡,二零零四年六月,凤凰卫视前副主席周一男更惨遭灭门之灾。

兼听则明

媒体应该是应该向公众传播事实、宣传真理和正义的载体,但在中共的严密控制下成了散布谎言、欺骗公众、制造谬论、为迫害善良找借口的工具。但谎言虽然可以蒙蔽所有人于一时,也可以蒙蔽某些人很久,但却决无永远蒙蔽所有人的可能。

与戈培尔相反,另一位德国军官的故事值得我们深思。冯·法尔肯豪森中将,一九三四年至一九三八年在中国担任国民党的军事顾问时,与国民党军官钱卓伦成为挚友。回国后在任德军驻比利时和法国北部战区的最高行政长官时,旅居比利时的钱卓伦的堂妹钱秀玲多次求见法尔肯豪森将军,请求他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释放抵抗纳粹的比利时人,有许多人因此获救。

德国投降后,冯被引渡到比利时,作为德国在比利时的头号战犯接受审判。钱秀玲到处奔走呼吁对他的功过应该全面评价。她说:“我在二战期间为比利时人做过一点事情,国家因此授予我勋章。我的成功恰恰就是因为冯·法尔肯豪森冒着生命危险,做了最大限度的努力。”

最后因为冯·法尔肯豪森作为德军占领军的首领,对战争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冯服刑三年多,被提前释放,与比利时著名的反德国纳粹女英雄希茜拉·温特携手回到德国的波恩定居,八十八岁去世。与其他纳粹军官相比冯的结局是不错的,这都缘于他的正直、善良,能听取别人的建议。

其实人们都希望能够保持理智与清醒的头脑,为自己的人生做出正确的选择,然而在一个充满了谎言的环境中,这真的很难。俗话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听听不同的声音,对我们正确判断没有坏处,凭大家的智慧,多问几个为什么,一定能得出明智的结论,做出正确的决定。

我们不妨领略一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时的精彩陈述:“各位法官、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今天我站在这里,为坚守自己信仰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我感到非常自豪,因为我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来维护他们的信仰,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类的普世价值。他们所做的一切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人都是好事,有功而无过。然而当法轮功被昭雪平反那一天来临,当你们站在被告席上时,还有谁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为你们辩护呢?这是我最担心的。”发自肺腑的话语值得每一位参与迫害者深思,也给普通民众带来一个选择: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该如何面对?

在这历史巨变的时刻,静下心来,冷静分析一下形势,辨一辨方向,就能找到自己;当命令与良知冲突时,守住良知,真正自己作出理性抉择,就不会留下遗憾。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当中共这个危墙倒塌时,如何及时躲开,保得性命,这是当下每个中国民众必须面对和需要慎重思量的。

法轮功学员没有世人的仇恨,在承受十九年的残酷迫害中,不但没有放弃信仰,还冒着生命危险给公检法人员讲真相,给各级官员讲真相,给被欺骗的百姓讲真相,只为了可贵的中国人认清中共的谎言,从它的罪恶链条中脱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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