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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消息

大陆消息(2021.01.19)

发表日期: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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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辽宁四位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家属对司法局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省七旬法轮功学员周维良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骚扰迫害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曝光


辽宁四位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家属对司法局提起行政起诉

据明慧网报导,辽宁省本溪市被绑架迫害的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对本溪市司法局提起行政诉讼,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在本溪市明山区法院立案。一月六日,辽宁省司法厅对家属递交的行政复议予以受理。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杨丽威四人,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判刑3到4年。四位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上诉,本溪市中级法院违反法律,不通知律师,直接下达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一年多来,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不断的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及本溪市、县各级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司法局、纪检委、人大、政协等部门递交控告书,对本溪市中级法院及桓仁县公检法违法办案的人员提起刑事控告,要求公检法人员真正依法办案、释放无罪的家人。

在控告书中列举的具体事实是:1、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法院违法剥夺亲属辩护权、庭审不许家属旁听;2、桓仁县法院刑庭庭长王思杰和副庭长陈晓云、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等,违背回避制度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枉法裁判;3、桓仁县法院和检察院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诬告陷害法轮功学员;4、本溪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刑二庭副庭长熊铁宁违法剥夺亲属辩护权、违背回避制度,不通知律师,绕过律师直接对法轮功学员下达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辽宁省检察院把控告书转给本溪市检察院处理,本溪市检察院回复家属称:法轮功是政治问题,你们赶紧停止诉讼服从判决,不要再递交控告材料了,交了也不处理。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在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对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对本溪市司法局的行政起诉予以立案。两天后,辽宁省司法厅对家属递交的行政复议予以受理。


吉林省七旬法轮功学员周维良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导,吉林省大安市法轮功学员周维良,被迫流离失所多年,二零二零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缓期五年。

周维良现年72岁,是吉林省大安市罐头厂退休职工。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大安市公安局局长张怀乾、大安市国保大队随彦龙、李子木以及当地派出所一大群警察突然闯入周维良家中,当时周维良不在,警察绑架了他的妻子杜淑芝,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和大量私人物品。杜淑芝被法院枉判三年,被劫持到吉林省第一女子监狱。周维良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零年五月,周维良被吉林省白城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枉判三年,缓刑五年。现在,周维良在租住房被七家邻居联和监视居住,他每周还被逼迫到大安市司法所进行所谓的“汇报”。

周维良此前曾经在二零零二年被大安市法院枉判三年,在吉林省第二监狱遭受迫害。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骚扰迫害

据明慧网报导,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在近期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迫放弃信仰的所谓“清零”行动中,遭到不同程度的骚扰迫害。

现年五十六岁的李艳荣,家住汤原县胜利乡。在这次所谓的“清零”行动中,被胜利乡书记刘大伟和派出所警察骚扰,无法回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艳荣的两个女儿被胜利乡派出所警察强行带走,直到晚上九点多才放出来。警察让担保人保证,如果第二天找不到李艳荣,再由担保人把两个孩子送去派出所。第二天,李艳荣的两个女儿又被送到派出所,当晚放回。现在两个孩子都被吓出了病,不敢呆在家里。乡书记刘大伟对李艳荣的其他亲属也进行恐吓骚扰。

王云飞先生现年五十二岁,是热力公司职工。二零二零年八月,当地派出所伙同中华社区多人,三次到王云飞的工作单位骚扰。西城派出所所长说:公司企业也得听党的。中华社区人员还给王云飞的家人打电话骚扰,他们每周都要去王云飞的住处,逼迫他签放弃修炼的所谓“三书”,同时偷拍或录音,已经持续一个月。

此外,汤原县还有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当地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不同程度的骚扰。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曝光

据明慧网报导,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紧密跟随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自二零一六年以来,对31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对18名法轮功学员枉判。海珠区法院还对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对老年法轮功学员长期关押、对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的法轮功学员不准取保释放。

由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院长邬耀广主导,在法院内组建了几个合议庭,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合议庭的成员包括:刑庭庭长周征远、刑庭副庭长刘颖、审委会专职委员邓玉林、法官贾存锦、王洁、陈荫亭。由执行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勒索罚款,执行局长叫邵山,负责的法官是邝毅恒。

自二零一六年以来,海珠区法院对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其中十四位是女性。年龄最大的是八十岁的林作英,她在被非法关押了六个半月后,才被以所谓“取保候审”的名义放回家。谭初英和吴丽娟被非法判刑时,都是七十七岁。

法轮功学员李常兴先生,因工伤导致铅、锰中毒,造成肢体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在修炼法轮功后重获健康。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李常兴在上班途中被海珠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宣判,李常兴被诬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审判长为邹世发,检察官是陈心敏。

郑景贤先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被海珠区公安分局伙同瑞宝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审判长为邹世发,检察官为陈心敏。

广东省茂名市港务监督局公务员李源东先生,因为向民众发放讲述法轮功真相的资料,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李源东在住处的楼下被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沙园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李源东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是陈澎,检察官是孙立波。

广州市番禺区水泥厂退休职工刘金焕女士,为了帮助民众躲过武汉肺炎瘟疫,向民众发放疫情真相资料,被监视器拍摄到。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番禺区公安分局国保和钟村派出所出动四台警车,到刘金焕家抄家,并把她劫持到番禺区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刘金焕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为周征远,检察官是林继深。

法轮功学员李常兴、曾加庚、王雪祯等人,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遭受严重迫害,李常兴和曾加庚生命垂危、王雪祯已经不能站立,他们的家属和律师多次向海珠区法院提交取保申请,都被无理拒绝,海珠区法院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健康权。


460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统计,迄今为止,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能够查明身份的有4609人。但由于信息封锁,尤其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法轮功学员因迫害而导致的实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